廈門為政采意向公開立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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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為政采意向公開立規矩
該市發布通知,對政府采購意向公開的開展時間、公開時限、公開范圍與內容等提出明確要求
本報訊記者馬金眈報道廈門市財政局日前發布通知,要求市本級采購單位自2020年9月1日起實施的采購項目按照規定公開采購意向。通知還對意向公開時限做了詳細規劃,并且自2021年起,廈門采購意向將按年度公開。
根據《廈門市財政局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廈門先以市本級采購單位開展意向公開試點,實行政府采購屬地管理的省屬駐廈單位,除福建省財政廳另有規定外,也參照市本級采購單位實施采購意向公開。區級采購單位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采購項目按規定公開采購意向。
在意向公開的時限上,通知做出明確要求,意向公開原則上不得晚于采購活動開始前30日(2020年9月1日至10月1日期間實施的采購項目除外)。因預算單位不可預見的原因急需開展的采購項目,可不公開采購意向。若采購項目在2020年9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內實施,則由采購單位集中或分別公開,公開時間一般不得晚于采購活動開始前10日。在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實施的采購項目由采購單位定期或者不定期公開,原則上不得晚于采購公告發布前30日。另外,自2021年1月1日起,采購意向按年度集中公開,由采購單位在政府采購預算批復后60日內集中公開本年度采購意向。通知還強調,預算批復前按規定提前實施采購、年中追加或調整預算、隨年度采購意向公開的時間距采購公告發布少于30日等情況的采購項目,可單獨公開或者調整采購意向,原則上不得晚于采購公告發布前30日。
關于采購意向公開的范圍和內容,通知明確,采購意向按采購項目公開。除大宗貨物政府采購項目、涉密項目外,政府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服務采購項目均應當公開采購意向。采購意向公開的內容應當包括采購項目名稱、采購需求概況、預算金額、預計采購時間等。其中,采購需求概況應當包括采購標的名稱,采購標的需實現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標,采購標的數量,以及采購標的需滿足的質量、服務、安全、時限等要求。
通知還強調,廈門市意向公開的渠道為福建省政府采購網廈門分網,有條件的部門、單位可在其門戶網站同步公開政府采購意向。在各公開媒體上發布同一政府采購意向的,公開時間和內容應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福建省政府采購網廈門分網公開的政府采購意向時間和內容為準。采購單位未按要求公開采購意向,將不得進行項目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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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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