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國政府采購大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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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國政府采購大事記
1月
★修訂后的《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出爐
該辦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統一全國集采目錄邁出重要一步
財政部印發《地方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指引(2020年版)》,要求取消市、縣級集中采購目錄,實現集中采購目錄省域范圍相對統一,為建立集中采購機構競爭機制提供基礎和保障。省級貨物、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標準不應低于50萬元,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不應低于200萬元。
★新一期中央集采目錄重點調整三方面
《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0年版)》開始實施。與上期目錄相比,重點有三大變化:一是集采機構采購項目新增互聯網接入服務,進一步明確了“辦公家具”品目產品范圍;二是部門集中采購項目未列入新目錄,由各中央部門自行確定,報財政部備案后實施;三是新目錄不再設定具體執行期限,今后根據工作需要適時修訂。
★上海市財政局、內蒙古財政廳、深圳市財政局被財政部確定為政府采購行政裁決改革示范點
★財政部要求疫情防控采購建立“綠色通道”
面對突發的新冠肺炎疫情,財政部出臺疫情防控采購便利化舉措,明確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疫情防控相關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可不執行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方式和程序。
★貧困地區農副產品網絡銷售平臺(以下簡稱“832平臺”)正式投入運營階段
2月
★財政部政府采購投訴舉報受理窗口暫停現場受理
相關業務改為網上辦理。
★財政部明確疫情防控期間采購管理要求
各地區、各部門應根據疫情防控和實際工作需要,積極履職盡責,科學合理開展政府采購活動。
★三部門對疫情防控重點醫療物資實行政府兜底采購收儲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聯合發文,提出實施疫情防控重點醫療物資政府兜底采購收儲,同時公布《政府兜底采購收儲的產品目錄(第一批)》,醫用防護服等10類重點醫療防護物資將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購收儲。
3月
★政采意向公開政策落地,財政部祭出優化營商環境“國際范”舉措
財政部對標國際通行做法,明確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具體要求。按項目實施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服務采購均應公開采購意向;原則上不得晚于采購活動開始前30日公開。
★透明度持續提升,我國政府采購越來越“敞亮”
財政部發布2019年政府采購透明度第三方評估結果,各地區平均得分88.4分,結果為良好,低于70分的地區首次“清零”。
★《政府采購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規范(2020年版)》公布
各部門、各地區應督促指導采購單位和采購代理機構自2020年7月1日起按照格式規范編制發布政府采購信息。
★內蒙古、四川“試水”政采意向公開
按照財政部有關要求,內蒙古、四川兩地率先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試點工作。
4月
★財政部明確政采電子化交易監管規則不適用《電子招投標辦法》
財政部在對湖南省財政廳作出的《關于政府采購項目實行電子招投標問題的復函》中明確指出,政府采購項目交易及監管規則應按照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和財政部有關規章制度執行,不適用《電子招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號令)等相關事項。
★廣東對2019年政采信息公開情況進行評估
廣東省財政廳參照財政部的做法,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對省級137個一級預算單位及20個地級以上市財政部門2019年政府采購信息公開情況開展評估。評估采用量化方式,評估內容為:預算單位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內部管理情況、信息發布情況、配合評估情況;各地級以上市財政部門政府采購信息公開監督指導情況、市級分網建設情況、信息發布情況、配合情況。
★山東啟動集采機構競爭試點工作
山東省財政廳發布通知,將山東省政府采購中心、濟南市政府采購中心列為首批集采機構競爭試點。2020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省、市、縣三級預算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跨地域、跨層級,自主委托山東省政府采購中心或濟南市政府采購中心代理采購項目。
★浙江、廣西、北京、湖北等地有序推進政采意向公開試點工作
5月
★中央單位政采意向公開系統上線
中國政府采購網上線政府采購意向公開系統和政府采購意向公開查詢模塊,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采購意向公開渠道準備就緒。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電子賣場暨扶貧產品采購平臺(扶貧館)上線
電子賣場產品涵蓋臺式計算機等9類集采目錄內品目,以及辦公用品、辦公設備等27類集采目錄外品目,已上架產品超過16萬種。扶貧館定位為面向中央和國家機關以及有定點扶貧任務的中央企業采購扶貧產品的特色采購平臺。
★深圳探索建立政府采購行政裁決內控機制
《深圳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行政裁決規程》印發,其按照“受理—調查—調解—審理—決定”流程設計了政采行政裁決程序,形成了“三隨機兩公開一橫一縱相互制衡”的內控制度。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民法典
民法典將于2021年1月起施行。屆時,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將廢止,有關政府采購合同的民事法律規范將由民法典中的合同編替代。
★我國向世界貿易組織提交《中國政府采購國情報告》(2020年更新版)
報告主要是針對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采購委員會規定的“加入GPA有關信息的問題清單”,從法律框架、政府采購范圍、非歧視政策、避免利益沖突和預防腐敗的措施、采購程序、信息發布情況等方面對我國政府采購情況作出的全面答復。
6月
★深圳市財政局作出全國首例政府采購行政裁決決定書
此舉標志著該市政府采購行政裁決機制初步建成。
★100個中央部門公布政采預算,近半數部門政采預算低于2019年
本次預算公開主要呈現“一增一減”兩個特點:公布政采預算的單位數量較2019年增加3個;近50%的中央部門政采預算金額與2019年相比有所下降,彰顯了政府帶頭過緊日子的決心。
★政府采購將推廣使用綠色包裝
財政部辦公廳、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國家郵政局辦公室聯合發布《商品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快遞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要求在政府采購中推廣使用綠色包裝,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甘肅開展集采機構競爭試點工作
甘肅省財政廳發文,在甘肅省省本級、蘭州市市本級和蘭州市所轄三縣五區探索開展集采機構競爭試點工作,試點時間為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試點地區各級預算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打破行政級次、地區和部門隸屬關系,自主選擇委托試點集采機構代理政府采購項目(含涉密項目)。
7月
★國務院出臺《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
該條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機關、事業單位從中小企業采購貨物、工程、服務,應自貨物、工程、服務交付之日起30日內支付款項。大型企業從中小企業采購貨物、工程、服務,應按行業規范、交易習慣合理約定付款期限并及時支付款項。
★96家中央部門公布2019年政府采購決算,授予中小企業的政采支出超五成
96家中央部門集中公布了2019年政府采購決算。統計顯示,超過60%的中央部門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五成以上,較前兩年呈平穩態勢。
★全國政府采購貧困地區農副產品工作推進會召開
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供銷總社以視頻會議形式召開政府采購貧困地區農副產品工作推進會。據統計,截至7月中旬,政府采購貧困地區農副產品網絡交易平臺的供應商已覆蓋全國832個國家級貧困縣,交易額突破10億元,惠及50多萬貧困農戶,帶貧益貧成效明顯。
★財政部參加GPA2020年第二輪多邊談判
世界貿易組織《政府采購協定》(GPA)2020年第二輪多邊談判以視頻會議形式召開。財政部國庫司相關人員參加談判,并就中國政府采購有關情況以及國情報告的更新情況作了主題發言。
8月
★廣東向集采目錄“省域統一”目標邁進
《廣東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0年版)》發布,并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全省原則上實行相對統一的集采目錄,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可結合實際,在新目錄的基礎上適當增加品目,原則上不超過5個。新目錄不再包含部門集中采購項目。
★政采規模首降詮釋節用裕民之道
財政部公布2019年全國政府采購簡要情況。據統計,2019年全國政府采購規模為33067.0億元,較上年下降7.8%,地方政府采購規模及工程、服務類采購規模降幅明顯。這是自2002年以來全國政府采購規模首次下降,表明各級地方政府真正過緊日子,將很大一部分財力優先用于“保基本民生、保工資、保運轉”等剛性支出,充分詮釋了各級政府對節用裕民之道的堅守。
9月
★深圳變更集采業務承接主體
9月1日起,深圳市市本級政府集中采購業務承接主體由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變更為深圳交易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全國消費扶貧月專題活動圓滿落幕,832平臺交出亮眼“成績單”
各級預算單位通過832平臺采購貧困地區農副產品金額達19億元,累計活躍供應商5700多家,活躍采購人超過14萬個。
★2020中國政府采購獎評選啟動
本次評選活動設置了年度創新獎、精品項目獎、年度人物獎、政采助力脫貧攻堅組織落實獎、政采助力脫貧攻堅突出貢獻獎等12個獎項,旨在尋找政采創新和引領者,請他們站在C位,鼓舞帶動全國政采人共同應對嚴峻挑戰,經受風雨洗禮,開啟新的歷程。
10月
★財政部對22家代理機構、24家采購人作出處理
財政部發布監督檢查處理結果公告,對在“2019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中被查出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22家代理機構、24家采購人作出責令整改的處理。
★2020消費扶貧·貧困地區農副產品產銷對接會在京舉行
此次對接會由供銷總社主辦,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協辦,中國供銷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暨832平臺承辦。全國832個國家級貧困縣的1200多家供應商帶著1.2萬款特色優質農副產品集中亮相,通過產銷對接,進一步激發了政采消費扶貧的潛力。
★財政部、住建部要求加快推廣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應用
財政部、住建部聯合發文,在南京、杭州等6個城市開展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試點工作,推廣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應用。試點工作的目標是在政府采購工程中推廣可循環可利用建材、高強度高耐久建材等綠色建材產品,積極應用裝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業化建造方式,鼓勵建成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
★財政部、住建部部署政采支持綠色建材試點工作
財政部、住建部聯合召開專題座談會,部署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試點工作。會議強調,試點過程中,重點要探索在政府采購工程項目中如何落實符合政府采購政策要求的工作機制。
★江蘇徐州首單政府采購預付款保函成功簽約
11月
★財政部與上海市政府共同舉辦2020年中國國際公共采購論壇
作為第三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的重要配套活動之一,本次論壇以“商機共享、規則互通”為主題,來自多邊開發銀行、聯合國駐華系統、外國政府駐華使館的高級官員、中央相關部門和全國政府采購監管機構負責人,集中采購機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和優秀供應商代表300多人齊聚一堂,探討政府采購規則與最佳實踐,分享2020年新冠疫情期間政府采購抗疫經驗,共建政府采購合作平臺。
★遼寧探索政采評審無紙化
遼寧省財政廳根據全省政府采購全流程電子化方案部署,正式啟動政府采購電子評審業務,僅此一項,預計每年能節約相關企業的交易成本總計近500萬元。
12月
★政府采購法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財政部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擬對法律適用范圍、政府采購的原則、政府采購方式、政府采購參加人等多個方面作出新規定,充分體現了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精神。此次修訂政府采購法,也表明我國借鑒國際經驗,不斷推動政府采購制度與國際通行規則接軌。
★財政部對1家采購人、8家代理機構作出處罰
財政部發布行政處罰結果公告,對“2019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中被查出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1家采購人和8家代理機構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政府采購框架協議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
財政部公布《政府采購框架協議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擬創設框架協議采購制度,以貫徹落實《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方案》要求,豐富政府采購方式,增加有效制度供給,規范小額零星采購采購活動,提升采購便利性。征求意見稿明確了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的三種適用情形,并對公開征集入圍供應商的全流程作了詳細規定。
★《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公布
辦法細化了預留份額的規定,要求小額采購項目(2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原則上全部預留給中小企業;完善了政府采購項目價格評審優惠方法,要求采購人、代理機構對未預留份額的采購項目或采購包評審時給予小微企業報價6%-10%(工程項目為3%-5%)的價格扣除。
★“中國政府采購峰會2020”在京舉行
來自中央及地方政府采購相關部門的領導、政府采購業界代表和專家圍繞“后疫情時代政府采購改革與發展”這一主題進行研討交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本次峰會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同步進行。
(文字/戎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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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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