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處理不能“以此代彼”
【案例看臺】
投訴處理不能“以此代彼”
■ 應海燕
案情概述
本案所涉項目為某區下屬國有企業采購的安心公寓空調項目。申請人G公司為某品牌空調代理商。中標結果公告后,申請人認為招標文件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其他供應商,致使申請人無法參與投標,且參與投標的3家投標供應商的股份和職務交叉,公司地址相同,存在惡意串標、圍標的行為,不符合政府采購法有關供應商資質的要求。于是,G公司于當年11月13日就上述事項以郵政EMS形式向被申請人(采購單位)郵寄了投訴書。
隨后,申請人又多次通過信訪、紀檢舉報等途徑,向被申請人反映問題。被申請人受理了其信訪事項,調查后于當年12月9日作出《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并告知當事人。
申請人不服,向市財政局提請行政復議,要求被申請人履行投訴處理的法定職責。
對此,被申請人答復稱,申請人的投訴事項屬于國有企業采購,并非政府采購。當地未有國企采購監管制度,對國企采購中出現的投訴案件并無受理答復等程序性要求,且被申請人同時收到了申請人的投訴、信訪、舉報等申請,故被申請人通過信訪程序進行答復,已經履行了相關職責。
復議機關審理后認為:本案件中所涉采購項目確實不屬于政府采購法的規制范圍,但申請人以郵寄方式向被申請人遞交投訴書,而被申請人卻以信訪答復形式回復,且未做出書面受理或不受理決定書,未按照《浙江省行政程序辦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在3日內書面告知當事人不予受理并書面說明理由。因此,復議機關作出確認,被申請人未履行投訴處理法定職責的行為違法,責令其依法履行投訴處理法定職責的復議決定。
焦點評析
政府采購投訴處理決定是否能以信訪回復替代?
公民、法人、其他組織通過信訪途徑反映情況、提出要求,一般不認為屬于行政復議或訴訟范圍,但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具有法定職責的行政機關提出明確具體的履職請求,行政機關作為信訪事項處理的,不影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就該請求提起行政復議或訴訟。
在本案中,申請人在提起投訴申請之后,在未獲得相關回復的情況下,又以信訪形式反映同一事實與請求。被申請人對該信訪事項予以受理,并通過信訪途徑進行了回復,未對投訴申請進行處理,最終導致了該行政行為被確認違法。
本案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是:行政機關處理沒有法律明確規定的程序性問題時應如何應對?如果申請人向行政機關提請的事項確實屬于行政機關法定職責,即特定的法律、法規或規章中已經設定了行政機關的具體職責,行政機關應當積極實現法定職責內容、責任義務,如果其不履行或履行不當,如以信訪程序替代法定職責履行,申請人有權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方式進行權利救濟。在此情況下,被申請人可以適用《浙江省行政程序辦法》。該辦法的第四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行政機關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應當予以登記,并當場或者在3日內根據不同情形作出以下處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一)申請事項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應當不予受理并書面說明理由;(二)申請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在合理期限內需要補正或者更正的內容……(三)申請事項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予以受理”,各級財政部門應嚴格依據法律規定區分不同情形作出不同處理結果。
案例啟示
一個簡單的投訴處理案件,因最初的受理環節程序錯誤導致復議被確認違法。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對信訪答復與履職答復的性質、辦理程序理解錯誤,以信訪答復代替行政決定。案件雖小,但應引起高度重視。財政部門要加強《浙江省行政程序辦法》的學習應用,在申請人要求履行相關職責又缺乏專門法律法規的情形下,應適用《浙江省行政程序辦法》中的一般性行政執法程序規定,不得以缺少程序性規定為由怠于答復當事人的履職申請。要進一步加強對信訪案件的分類處理,強化對履職申請、投訴舉報、來信來訪等行為的定性分析能力,導入法定的實體處理程序,確保履職到位。
(作者單位:浙江省財政廳)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