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為保證金管理“上鎖”
山東為保證金管理“上鎖”
本報訊 近日,山東省財政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政府采購保證金管理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投標和履約保證金托管、收繳、退還等新要求,為保證金管理“上鎖”。
山東省財政廳提出,將探索建立保證金第三方托管模式。鼓勵各市發揮金融機構專業優勢,探索建立獨立的政府采購保證金托管賬號,由金融機構執行收繳、退還程序操作,按照規定時間,實現自動退還、自動計算延遲利息、自動上繳國庫等功能,從機制上推動解決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挪用、滯壓保證金問題。
針對保證金收繳、退還等工作,山東省財政廳明確,鼓勵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對誠信記錄良好的供應商免收投標保證金。采購人、代理機構可根據項目情況、潛在供應商資信狀況、市場供需關系等,自行確定是否收取保證金。對確需收取投標保證金的,收取比例不得超過采購項目預算金額的2%,并允許供應商自主選擇以支票、匯票、本票、保函等非現金形式繳納投標保證金。對后付費項目原則上不再收取履約保證金。不得拒收供應商以銀行、保險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約保證金。采購人應于政府采購合同履約驗收合格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履約保證金。對因供應商違約扣繳的履約保證金,依照罰沒財物管理有關規定收繳國庫。
(魯財)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