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萬元以上!“較大數額罰款”認定標準正式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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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萬元以上!“較大數額罰款”認定標準正式確定
本報訊 記者樂佳超報道 財政部日前明確,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規定的“較大數額罰款”認定為200萬元以上的罰款,此項規定自2022年2月8日起施行。
財政部在這份《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較大數額罰款”具體適用問題的意見》中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施行以來,部分地方財政部門、市場主體反映《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較大數額罰款”在執行過程中標準不一、差異較大。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要求,維護政府采購市場秩序,規范行政執法行為,財政部經研究并會商有關部門提出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較大數額罰款”認定為200萬元以上的罰款,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明確規定相關領域“較大數額罰款”標準高于200萬元的,從其規定。此前頒布的有關規定與此不一致的,按照此意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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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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