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以“負面清單”推進政采正面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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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以“負面清單”推進政采正面監管
本報訊 日前,廣東省廣州市財政局印發《廣州市政府采購負面清單》(以下簡稱負面清單),共涵蓋5個方面的71項內容,對資格條件、采購需求、評審標準、公平競爭等方面的禁止內容和政策依據進行了系統梳理和規范。
據了解,這份負面清單分別對涉及資格條件的12項禁止內容進行了歸整,對14項涉及公平競爭和17項涉及評審標準的禁止內容進行了具象及細化,對涉及采購需求的15項禁止內容進行了明確,對涉及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其他13項禁止內容進行了梳理。“負面清單制度作為一項基礎性制度,將對廣州市政府采購監管工作發揮出正面作用。”廣州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負面清單有利于激活市場活力。作為國際上廣泛采用的外資準入管理方式,負面清單逐步從外資擴展到內外資、從區域擴展到全國,是市場準入制度的重大突破。在當前受疫情影響經濟發展放緩,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背景下,實施負面清單管理無疑會提高市場主體參與政府采購的積極性。實踐中,不少采購文件設置了法律法規禁止的條件要求,使供應商在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時處于不平等地位,導致采購活動不能公平、公正進行,破壞了公平競爭環境。負面清單將涉及資格條件的12項禁止內容進行了歸整,有助于打破政府采購領域各種形式的不合理限制和隱性壁壘,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將“決定權”和“自主權”賦予市場主體,對優化營商環境發揮積極作用。
負面清單有利于增強透明度。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后,哪些行業和領域開放、哪些被排除在外,市場主體能夠一目了然。負面清單將14項涉及公平競爭和17項涉及評審標準的禁止內容進行了具象及細化,有助于政府采購各參與主體在進行采購活動時,清晰明確地知曉什么事項不能做、哪些可以自主決定,并強化對政府采購過程和結果的公開,從而實現“規則平等、權利平等、機會平等”,對規范采購活動發揮積極作用。
負面清單有利于轉變政府職能。負面清單是對原則的例外,這也就意味著通過行政審批的事前管理不再是常態,意味著清單之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自主進入,真正實現“非禁即入”。在政府采購領域,我國以往政府對市場管理實行的是以正面清單為主的管理模式,引入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必然推動政府權力行使方式的轉變,即對負面清單之外的事項,行政機關不再通過行政審批的方式進行管理,而是通過程序備案、執法檢查、行政處罰等方式進行監管,這也必然要求政府在管理觀念上由“法無授權不可為”向“法無禁止即可為”轉變。同時,結合《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的出臺,負面清單將涉及采購需求的15項禁止內容進行了明確,有助于政府簡政放權,對調整資源配置發揮積極作用。
負面清單有利于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負面清單將涉及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其他13項禁止內容進行了梳理,有助于限定政府采購監管部門的職責邊界,強化政府部門在政府采購相關規劃、制度、標準等制定和實施方面的功能,并帶動與政府采購相關的準入機制、審批機制、監管機制、信用管理機制、激勵懲戒機制和信息公示制度、信息共享制度、法律法規體系等在內的一系列體制機制創新,對推進依法治國發揮積極作用。
下一步,廣州市財政局將結合政府采購負面清單制度的出臺,加強業務培訓,強化監督檢查,規范行政處罰,并結合實際情況對負面清單進行修訂和完善,確保政府采購活動既充滿活力又規范有序。
(李松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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