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布2021年代理機構監督評價結果
北京公布2021年代理機構監督評價結果
本報訊 記者楊文君報道 近日,北京市財政局發布2021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結果信息公告,對此次監督評價的整體情況、檢查內容、主要問題、處理處罰情況進行了通報。
根據公告,本次監督評價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將監督評價工作分為現場監督檢查和資料審查兩個環節,共涉及101家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含1家自主申請參加監督評價的代理機構),201個政府采購項目,其中市級項目61個,區級項目140個。
其中,現場檢查內容主要包括:代理機構基本情況、評標場所情況(包括監控設備、場所構成等)、招投標檔案管理等內容。資料審查內容主要包括:政府采購預算、采購文件編制、落實政府采購政策、政府采購信息公告、評標過程、合同管理、履約驗收等內容。
此次監督評價主要發現了三方面的問題。一是組織管理不規范。具體包括,未按批復預算執行政府采購項目,違規采購進口產品,未按規定進行資格性審查,將資格條件前置到購買招標文件階段,采購文件售賣期不符合法律規定等。二是文件編制不規范。具體包括,招標文件未列明政府采購政策,采購文件內容前后不一致,采購需求設定未與采購項目相對應,采購文件設定的商務、技術、資格條件與采購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或者與合同履行無關等。三是信息公告發布不規范。具體包括,未按規定進行采購意向公開,未依法在指定媒體上發布政府采購信息,未按規定公告政府采購合同。
據了解,北京市財政局目前正在開展后續處理處罰工作,已向涉及整改問題的12家采購人及53家代理機構分別發送《北京市財政局關于2021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結果的函》《責令整改通知書》。另外,2022年,北京市財政局已發布12份《行政處罰決定》,并在北京市政府采購網進行公示。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