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積極組織開展框架協議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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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積極組織開展框架協議采購
本報訊 福建省財政廳近日要求,各相關單位要做好協議供貨、定點采購等工作銜接,加強采購方案審核備案管理,積極組織開展框架協議采購。
福建省財政廳提出,集中采購機構、主管預算單位應結合業務特點,加強采購需求標準研究,選擇符合規定條件的品目或項目,組織開展框架協議采購,規范多頻次、小額度采購活動。省、市集中采購機構,可以發揮各自專業優勢,選擇集中采購目錄以內品目,以及與之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組織跨級次、跨地區的框架協議采購。省級主管預算單位,可以對本部門本系統的技術、服務等標準明確、統一,需要多次重復采購的品目或項目,組織跨級次的框架協議采購。各級財政部門要對涉及協議供貨、定點采購的制度規定進行清理規范,進一步清理違規設置的供應商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施行前訂立的協議供貨、定點采購協議,可繼續執行至期限屆滿。在《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的通知》中關于定點采購的規定不再執行,實行定點采購的有關品目,可以采用框架協議采購方式采購。
針對采購方案審核備案管理,福建省財政廳明確,集中采購機構、主管預算單位應將擬定的框架協議采購方案,連同相關論證或征求意見材料,通過政府采購網上公開信息系統,以電子化形式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備案。各級財政部門應加強對框架協議采購方案審核備案管理,嚴格把控實施范圍,防止擅自擴大框架協議采購適用范圍。
福建省財政廳還提出,要推進框架協議電子化采購系統建設。福建省財政廳統籌協調政府采購網上公開信息系統建設,實現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的電子化采購。在系統建設完成之前,框架協議采購方案通過書面形式送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備案,框架協議的訂立、采購合同的授予等可以依托政府采購網上公開信息系統現有功能,分階段實施,由系統建設方提供技術保障。
(閩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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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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