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要求做好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工作
天津要求做好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工作
本報訊 記者王國龍報道 近日,天津市財政局印發《關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規定各部門、各區應于每季度結束后15日內, 通過采購統計系統向市財政部門報送本系統、本區非涉密政府采購項目(含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季報電子數據。
這是天津市全面、準確反映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實施情況,夯實政府采購管理基礎的一項舉措。據天津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政府采購信息統計是全面反映政府采購規模、結構、政策和規律等情況的重要環節,是制定政府采購制度和宏觀經濟政策的科學依據。《通知》劃定編報單位范圍包括兩類:一是采購人,即天津市各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二是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即市和區級財政部門。
記者了解到,按照政府采購信息工作的要求,全部使用或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開展的政府采購活動,都應當納入政府采購信息統計范圍。統計對象為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對于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因疫情、重大災害等原因而開展的緊急采購項目,高校和公立醫院等事業單位采用貼息貸款方式開展的采購活動,以及PPP項目合同中約定當年財政安排給相關行政事業單位用于直接付費的財政支出責任金額,均應全部納入統計范圍。
《通知》明確,要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信息統計數據分析質量。各部門、各區要充分發揮信息統計“數據反映”和“改革促進”功能,認真撰寫年報分析報告,客觀真實反映本部門、本區政府采購執行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相關工作建議等。做好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政策落實情況報告,要在年度統計分析報告中專題報告本部門、本區上一年度支持中小企業政策落實情況。全面防范和嚴肅懲治統計造假,及時做好填報單位基礎信息確認、健全政府采購信息統計通報機制。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