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強調在工程領域落實政采政策
政采頭條
吉林強調在工程領域落實政采政策
對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領域落實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政策的實施范圍、具體舉措等提出明確要求
本報訊 近日,吉林省財政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建設管理局聯合印發《關于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領域落實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領域落實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政策的實施范圍、具體舉措等提出明確要求,以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打造良好的營商環境為吉林全面振興增勢賦能。
《通知》指出,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條、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規定,政府采購工程屬于建設工程,除采用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應執行政府采購政策外,適用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也應執行政府采購政策。
在具體落實舉措上,《通知》明確,納入預算管理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400萬元以下的、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人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超過400萬元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在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競爭原則和統一質量標準的前提下,2023年面向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由30%以上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采用招標方式采購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招標人應規范資格條件設置,降低中小企業參與門檻,靈活采取項目整體預留、合理預留采購包、要求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要求大企業向中小企業分包等形式落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采購份額。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招標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應當實行價格評審優惠。具體優惠比例按照《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通知》還強調,各級預算單位應當強化采購需求管理,通過咨詢、論證、問卷調查等方式了解采購標的相關行業發展情況、類似項目歷史成交信息等,科學確定采購項目落實政策的具體方式和實施形式。主管預算單位要統籌制定本部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份額的具體方案,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在吉林省政府采購網公開本部門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項目執行情況。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認真指導政府采購工程項目招標人通過合理確定供應商資格條件、科學設定評審規則等措施,推動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政策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領域的落實。財政部門將結合財會監督專項行動、預算管理績效考核等重點工作安排,聯合有關部門適時組織開展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各相關單位壓緊壓實政策落實主體責任。
(吉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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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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