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政府采購專業化建設的思考
【一線思考】
推進政府采購專業化建設的思考
■ 聶義勝
政府采購是財政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也是高質量考核績效指標,對于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落實國家經濟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筆者結合工作實踐,就如何推進政府采購專業化建設提出具體的意見建議,以期為相關部門提供參考。
存在的問題
一是采購單位內控建設簡單化。筆者了解到,大部分采購單位沒有成體系的政府采購內控制度,導致缺乏歸口管理的專職部門,也沒有配置專職工作人員。財務人員兼職或以項目牽頭由部門負責人臨時辦理為主要工作模式,導致經辦人員對政府采購法律法規不甚了解,往往“一刀切”地采用公開招標,出現采購分包6萬元的項目(標段)實施公開招標的極端個例。當出現質疑、投訴時,部分采購人不知如何解釋,既增加了采購單位涉法風險,也增加了供應商的時間和資金成本,不利于營造良好的政府采購營商環境。
二是采購活動組織實施不夠專業。實踐中,有些采購單位過高編制采購預算,導致部分政府采購項目資金節約率達30%以上,個別甚至達60%以上。筆者在投訴及監督檢查工作中發現,大多數問題源于采購需求編制不夠科學、合理。供應商對采購活動投訴主要集中于存在歧視或差別待遇、指定特定供應商或以特定業績作為評審因素等方面,反映出采購人對真實采購需求掌握不足,獲取信息來源片面或存在傾向,導致技術指標與商務要求不符合規定,從而引發了爭議。
三是監管執法服務滯后。目前,專職政府采購監管力量配備與現實需要不相對稱。以某市為例,市本級編設在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科,有4名專職監管人員。雖然其中3人具有執法資格,但沒有具備專業法律工作實踐的執法人員,也沒有引進第三方法律專業服務。同時,市本級年均政府采購項目數約500個,處理監督檢查事項近百件。然而,專業執法力量不足,且執法能力偏弱。此外,目前主要監管方式為事后模式,導致發現問題滯后、監督提醒滯后、監管處罰滯后,而縣(市、區)相對市本級則更為困難。
相關建議
一是推進采購單位專業化建設。經過長期實踐,我國已形成了以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為統領、以部門規章為依托的政府采購法律制度框架??梢哉f,政府采購活動法治化、專業化已然成熟。筆者認為,采購人是政府采購活動的主體,應繼續加大力度,不斷壓實采購人主體責任,不斷提高專業化能力水平。同時,加強政府采購項目全周期管理,著力破解內控建設薄弱、適法規范能力弱的問題。
二是推進代理機構專業化服務。對于集中采購機構以外的采購代理機構,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并未對其設定資格門檻,即在中國政府采購網進行注冊登記便可營業。在筆者看來,推進代理機構服務專業化是規范高效開展政府采購的關鍵因素。需要突破固有模式,抓實代理機構執業能力監管,引導代理機構主動提升專業水平,著力破解代理機構同質化問題。
三是推進財政部門專業化監管。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是政府采購監管工作的重要內容,而法治化建設則是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公開透明的基礎。從國內先進城市來看,深圳、武漢等地引進了第三方法律專業服務,構建了爭端裁決和專業執法機制,得到了廣泛認可與肯定。從改革發展的客觀需要出發,筆者建議,各地亟須從專業執法隊伍建設、引入第三方法律專業服務等方面發力,推進政府采購監管執法專業化,打牢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法治化基礎。
(作者單位:江西省宜春市財政局)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吨袊少張蟆芬詫I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