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對小攤小販、小微企業處以高額罰款不符合法律精神
最高檢:對小攤小販、小微企業處以高額罰款不符合法律精神
央視新聞客戶端
最高人民檢察院8日舉行“行政檢察與民同行 助力法治中國建設”新聞發布會。會上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雪樵指出,實踐中對一些小攤小販、小微企業的行政處罰違反“過罰相當”原則,處以高額罰款,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不符合公平正義的要求,也損害了當事人的合法利益,甚至嚴重影響了當事人的生產生活,不利于他認識錯誤、改正錯誤,建立對法治的信賴,檢察機關應當依法開展法律監督。
張雪樵強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處罰應當遵循“過罰相當”原則,行政處罰所適用的處罰種類和處罰幅度要與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適應。在行政執法中既要嚴格執法,更應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既要避免“小過重罰”也要避免“重過輕罰”,應正確行使自由裁量權,確保“過罰相當”。
張雪樵表示,檢察機關在辦案中也發現一些涉企“小過重罰”“同案不同罰”等“過罰不當”案件。檢察機關針對此類問題,一是加強涉市場主體行政訴訟監督,推動行政處罰符合比例原則。二是大數據賦能檢察監督,提升監督質效。三是深化“小過重罰”系統治理。在去年開展的行政檢察護航法治化營商環境“小專項”活動中,浙江、江西等地檢察機關開展“涉企行政處罰首違不罰、輕微不罰行政檢察監督”“餐飲類企業行政處罰監督”等專項活動,取得了積極成效。今年,最高檢黨組在“檢察護企”專項行動中突出整治趨利性執法司法難題。
另據了解,今年最高檢啟動“檢護民生”專項行動,圍繞就業、社保、醫療等八個重點民生領域,解民憂紓民困,辦理行政檢察監督案件5.1萬件。與此同時,聚焦企業在產權保護、社會信用、監管執法等重點領域的“堵點”問題,扎實推進“檢察護企”專項行動。截至2024年6月,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涉企行政檢察監督案件4.2萬余件,為企業挽回經濟損失10.5億余元。
(總臺央視記者 程琴)
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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