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東普:如何防范評審專家主觀傾向性打分行為
將招投標書中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和價格文件等合編統裝膠封形式改為主觀項標和客觀項標分編分裝膠封合報,將主觀項標和客觀項標評標打分由原來統打統匯改為明暗分打再匯標的形式。
我國實行政府采購10余年來的實踐證明,評標委員會主觀傾向性評標打分是影響政府采購評標定標公正的主要因素之一。按照政府采購法律相應規定,招投標書是評標委員會評標打分的主要依據。實際評標操作中,評標委員會因既定評標時空限制,短期內無法獲得其他有價值依據佐證,從而造成了評標程序看似合法,但實質上評標結果缺乏公正透明、招致質疑投訴屢屢發生甚至嚴重損害政府采購形象的結果。糾其原因有三:一是利益或關系驅動導致。二是專業素能差或專業偏離大而被動跟風應付。三是有關采購立法滯后、執法乏力。
招投標書制作及評標打分中存在問題
以采用公開招標和綜合評分法的項目為例,其在招投標書制作以及評標過程中容易出現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鑒于投標書是依法評標的主要依據之一,部分投標供應商為掩蓋其競標實力不足而在標書加厚、花樣翻新和標書精裝等吸引評標者眼球的表面文章上下功夫,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評審專家客觀公正判斷。
二是投標文件將投標供應商地址、名稱、法人及聯系方式等信息全部暴露給評審專家,自然給其主觀傾向性打分提供了便利,而采購人及監管部門只能視而無奈。
三是鑒于投標書中占評標總分30%—60%的價格分是法定公式計算而來,即“價格分=(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這使評審專家對價格奇低者往往無能為力,在采購人壓力下,只能在其他評分項上尋找“平衡”。
四是評審專家對投標書中服務分值的評定,只得被動依據標書提供數字承諾而打分,缺乏更客觀準確依據。如投標供應商在標書中提供貨物保修期、維修期等年限存在很大隨意性,而制約手段缺乏。
五是對投標書中涉及財務狀況分、業績分因專業限制而使打分易流于形式。
規范招投標書制作及評標打分方法
針對上述存在不足,應在完善現行招投標書制作方法和評標打分上下功夫。將現行招投標書中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和價格文件等合編統裝膠封形式改分為主觀項標和客觀項標分編分裝膠封合報,將主觀項標和客觀項標評標打分由原來統打統匯改為明暗分打再匯標的形式。
一是規范投標書的制作、膠封內容。投標供應商按照招標書編制要求,將投標書中的技術文件作為主觀項標,編制時要隱去與此相關的全部企業及相關人信息,并用招投標機構統一規定的排序碼(注:此排序碼應在其開標報價一覽表中重新標注且完全一致,并將排序碼蓋公章且法人簽字,以示主觀項標的法律效應)在膠封完好的標書封面標注。對于商務文件、價格文件等可作為客觀項標,仍實行現行招投標書編制方法編制。然后將分編分裝膠封的主觀項標和客觀項標再合裝膠封后投標。
二是完善投標書前期拆封、唱標和初始登記工作。在招標書規定的開標當天截止時間內,在財政、審計及監察部門的監督下當場拆封總套裝的投標書,將主觀項標書膠封面排序瑪與開標報價一覽表中標注的排序瑪核對一致后,連同唱標對應的投標報價由專人錄入電腦以備評標。
三是規范獨立評標打分、嚴謹匯標工作。在嚴謹的音、視頻監控下,由現場監管部門有關人員對投標商主觀項標書重新編號,且做到與原主觀項標書膠封面排序瑪高度一致且保密強,進而暴露給評標委員會投標商信息只是重新編號,此可徹底消除其主觀傾向性打分行為。對于客觀項標可視情況由評標委員會集體打分或由其同招投標機構有關人共同打分對主、客觀標打分完畢由專人匯標時,由監管部門負責將主觀項標編號的分值并入本次對應的投標商客觀項標分值并予以匯標、定標。
四是合理界定投標價格奇低定分內涵。針對依法規定占評標總分值30%-60%價格分值是個別投標商以價格奇低競標爭分的現象,評標委員會要參照《招標投標法》第41條規定“中標人的投標應當符合下例條件之一:(一)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各項綜合評價標準;(二)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并且并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是投標價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的規定,合理界定投標價格奇低的問題,掌握同行業、不同區域、不同時期內的產品生產成本、銷售成本及市場需求情況,從而校正價格奇低中標行為。
五是完善投標中服務分值、財務狀況分值和業績分值評分打分依據。作為客觀項標書中的服務類、財務及信譽類和業績類等內容,要求在招標書中規定投標商提供相應的詳細輔助資料。以財務方面為例,可根據招標書中要求的不同標的,涉及到的不同投標供應商,而設計出考核的財務指標。如考核經營成果方面的財務指標有銷售利潤率、成本利潤率;考核償債能力指標的有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等等。又如評定業績方面分值時,在審視銷售合同的同時,要附加履行情況的證明,如銷售清單、完稅證明等。(作者單位:北京市大興區財政局)
責任編輯: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