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采中心為兩類計算機框采立規矩
【聚焦框架協議采購】
國采中心為兩類計算機框采立規矩
框采數量不得超上年總數的30%
本報訊 記者張明柳報道 近日,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國采中心)發布了《關于中央國家機關2024年度便攜式計算機、臺式計算機單獨主機框架協議采購有關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特別強調,各部門以框架協議采購方式采購的便攜式計算機和臺式計算機單獨主機數量不得超過上年購買總數的30%。
記者了解到,國采中心已通過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確定了中央國家機關2024年度便攜式計算機、臺式計算機單獨主機框架協議采購入圍供應商、入圍產品及其最高限價,并在中央政府采購網公布。《通知》就兩者框采執行事宜進行了明確。
關于適用范圍,《通知》明確,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及其所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簡稱采購人),在采購便攜式計算機時,符合批量集中采購配置標準的,應執行批量集中采購;不符合批量集中采購配置標準,或因時間緊急,并且單項或批量金額在100萬元以下的,可在2024年度便攜式計算機框架協議采購入圍供應商、入圍產品范圍內采購。各部門以框架協議方式采購的便攜式計算機數量不得超過上年購買便攜式計算機總數的30%。采購人在采購臺式計算機單獨主機時,單項或批量金額在100萬元(不含)以下時,可在2024年度臺式計算機單獨主機框架協議采購入圍供應商、入圍產品范圍內采購。各部門以框架協議方式采購的臺式計算機單獨主機數量不得超過上年購買臺式計算機總數的30%。此外,在中央政府采購網注冊的其他采購人,可自愿按照或參照《通知》的規定,執行政府集中采購。
《通知》明確了采購程序。入圍供應商、入圍產品及其最高限價在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電子賣場(以下簡稱電子賣場)展示。采購人根據采購需求,按照財政部令第110號規定,通過直接選定或二次競價方式自主確定第二階段成交供應商和產品。直接選定方式是確定第二階段成交供應商的主要方式。國采中心電子賣場支持的直接選定方式即直購,支持的二次競價方式有比價、反拍等。采購人在電子賣場下單,成交供應商確認訂單后,系統自動生成《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電子驗收單》,作為實施政府集中采購的憑證。電子賣場提供采購合同范本,采購人可與供應商自行協商簽署采購合同。
供應商須注意的是,所有入圍產品由系統完成自動上架,入圍供應商可自11月30日零時起,登錄電子賣場,從首頁右上角“工作臺”進入管理后臺,點擊“商品管理-我發布的商品”菜單,查看本次入圍的產品。入圍供應商可在電子賣場管理后臺“代理商管理-代理權審核”中查看和管理代理商。如入圍供應商自身需要進行產品銷售,可在“代理商管理-我的代理商”菜單中點擊新增代理商按鈕,添加自己為代理商,并開通對應的供貨品目。每款產品至少需要1家代理商供貨,代理商維護庫存和報價后,產品即可自動在電子賣場對外展示。
關于履約監督,《通知》明確,預算單位應嚴格按要求開展采購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如發現采購單位、供應商有違反《通知》要求的行為,可向國采中心反映。國采中心將認真調查核實,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采購人或其他相關方可向國采中心反映供應商惡意競爭、亂報價、不誠信履約等行為。反映問題經核實的,國采中心要求供應商限期改正,拒不整改或情節嚴重的,國采中心按規定報政府采購監管部門處理。
本次便攜式計算機、臺式計算機單獨主機框架協議入圍供應商及入圍產品的有效期至2025年11月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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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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