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扎實推進專項治理
內蒙古扎實推進專項治理
本報訊 記者張舒慧 通訊員蘇威報道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印發《關于做好2025年政府采購領域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深入開展自查自糾,依法依規開展違規質詢,嚴格落實疑點反饋報告機制,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力度。
通知規定,各采購當事人要嚴格對照專項治理的各項具體要求,系統梳理和核查2024年政府采購活動的全過程,包括采購需求、采購文件、合同履約及資金支付等關鍵環節,確保自查自糾工作實現全覆蓋、無死角。針對自查過程中發現的各類違法違規問題,須制定清晰、可操作的整改措施,明確責任人和時限,填寫自查表格,確保自查自糾取得實效。
通知明確,各級財政部門通過大數據篩查、信訪舉報、案件移送及質疑投訴等渠道,對梳理發現的專項治理違法違規線索,統一通過“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云平臺—專項治理—違規質詢—質詢管理”模塊下發。各采購當事人須及時登錄云平臺接收違規質詢數據,按要求上傳完整佐證資料。對經認定屬實的違法違規問題,須限期落實整改措施,并通過原路徑反饋整改情況。
通知提出,各級預算單位、代理機構應于9月30日前,通過云平臺“自查結果”模塊,報送專項治理自查自糾工作總結;通過云平臺“質詢管理”模塊,反饋質詢數據核實情況及佐證資料。對未按規定完成自查自糾、疑點數據核查的單位及代理機構,由財政部門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
通知強調,自治區各級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政府采購政策要求開展認定工作。對破壞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干擾市場公平競爭、阻撓“誠信建設工程”實施、妨礙專項治理工作的采購人、代理機構、供應商、評審專家及公職人員,要依法依規從嚴懲處,并將其違法信息納入政府采購信用檔案,推送至“信用中國(內蒙古)”網站公開公示,作為實施聯合懲戒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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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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