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級代理項目投訴,誰來受理
縣級采購項目由市集中采購機構代理招標,不成想卻發生了投訴,由此也引發了投訴處理主體之爭-------
跨級代理項目投訴,誰來受理
【本期主持】
本報記者 賈璐
【本期嘉賓】
江蘇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處長 吳小明
上海市國庫處副處長 王周歡
觀濤律師事務所律師 高虹靜
廣東省韶關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譚俊
集中采購業務實行跨區、跨級代理意在鼓勵競爭,卻也有可能帶來新的實踐問題。“如果縣一級采購項目在市集采機構招標,出現投訴時,應由縣級財政部門還是市級財政部門受理?” 近日,一位讀者向本報編輯部來信,反映了上述問題。就此問題,本報特邀請監管部門相關負責人、專業律師等進行探討。
按預算來源確定監管主體
主持人:針對讀者反映的跨級代理項目的投訴處理主體問題,各位嘉賓有什么看法?
吳小明:關于這個問題,我認為應當從采購人的歸屬地來判定。因為采購人的歸屬含有財政資金來源的問題。所以,采購項目由縣級采購人委托,就應由縣級財政部門進行監管。
高虹靜:《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第3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負責本級預算項目政府采購活動中的供應商投訴事宜。依據該規定,投訴案件的受理應當按照預算級別來定。同時,集采機構是沒有監管權的,《政府采購法》明確規定,集采機構是代理機構,只起到組織采購活動的作用。所以,這位讀者提到的情況,需要查清楚預算到底是哪級的,是縣級的預算就應由縣級財政部門受理。
譚?。旱?,我有一個疑問,《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第7條也規定:供應商可以在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向同級財政部門提起投訴。這里的“同級財政部門”,難道不是接受采購人委托的集采機構或代理機構的同級財政部門嗎?
高虹靜:我認為,首先,《政府采購法》規定,集采機構是采購代理機構,是非營利事業法人,根據采購人委托辦理業務。同時《政府采購法》又規定,采購代理機構與行政機關沒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所以,我個人覺得集采機構肯定歸財政部門監管,但是和其他代理機構一樣 ,應按照項目的預算來源進行監管。
是否存在越級監管問題
主持人:如果依據預算來源確定監管主體,那么對于市采購中心代理的縣級采購項目,監管的主體就是縣財政部門,這是否意味著縣級財政部門享有對市集采機構的監管權?
譚?。喝绻罁A算來源確定監管主體,那么集采機構就沒有一個明確的監管主體了。預算來源不同,監管的機構就不一樣,會不會產生混亂?而且這種情況可能和《組織法》相沖突,試想如果一個縣級采購項目委托省政府采購中心進行采購,那是不是縣財政局能夠就該項目來監管省政府采購中心?對于社會代理機構,當然可以依照預算來源組織監管活動,但是對于集采機構的此類采購行為應由誰監管,是否應當深思?我個人認為,對集采機構和社會代理機構投訴的受理應該區別對待。
王周歡:我認為類似案件不存在越級監管的問題。集采機構作為非營利事業法人,本身并不是按照行政關系設置的,與財政機關也沒有行政隸屬關系。此外,財政部門對集采機構的監管,也不屬于行政管轄范疇。因而縣級財政單位完全可以對省級政府采購中心進行監管。
主持人:謝謝各位嘉賓參與本次探討,也期望今后有更多的業內人士對該問題發表自己的看法。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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