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之下:吃喝那些事,會否被問責?
新華網北京7月12日電 11日,財政部公布2012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9.84億元,與2011年決算相比減少13.8億元;此前兩天,備受關注的《機關事務管理條例》也正式公布。
道道禁令之下,長期為人們詬病的奢華接待能否收斂?
“禁吃令”接連出臺 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6月中旬,浙江溫州市出臺公務接待管理細則,劃定了公務接待的各條“紅線”,如不得食用鮑魚、魚翅,不得提供茅臺、五糧液和高檔香煙,市域范圍內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過60元等。此舉一出,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該細則被網民稱為“史上最細”公務接待新規。
“發現違規行為如何處理?”面對公眾疑問,溫州市紀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凡違規一次的,對責任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批評;違規二次的,對責任單位予以通報批評,責令主要責任人停職檢查;一年內累計違規三次及以上的,對單位主要領導實行誡勉談話,給予主要責任人紀律處分、經辦人紀律處分或組織處理。
正當公眾熱議溫州細則之際,國務院7月9日公布《機關事務管理條例》,作為我國首部專門規范機關事務管理活動的行政法規,《條例》直擊“三公經費”,對公務接待范圍和標準、預算管理及問責等作出明確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簡化禮儀、務實節儉的原則管理和規范公務接待工作;將公務接待費納入預算管理,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在機關運行經費預算總額中的規模和比例;定期公布公務接待費的預算和決算情況;對違反規定的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溫州新規劃定了接待范圍和標準,為治理奢華接待提供了一些借鑒,是一種有益的嘗試。”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認為,國務院《條例》的出臺,表明了中央對治理奢華接待的決心。
禮節變禮“劫”,公開豈能“羞羞答答”?
近年來,無論是中央還是地方,禁止奢華接待的政策措施屢屢出臺,如1998年印發《行政事業單位業務招待費列支管理規定》,2006年印發《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四菜一湯”標準則一直在倡導,雖取得一定成效,但奢華接待現象仍屢見不鮮,從山西平遙古城因公務接待不堪重負,到廣東汕尾煙草局每月動輒上百萬元的接待費,再到湖北秭歸天價接待費等事件中便可見一斑。
北京工商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周清杰認為,奢華接待問題之所以屢禁不止,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這種大吃大喝、講排場的公款消費行為,來源于一種畸形的、奢靡的消費觀。
溫州市紀委有關負責人說,過去,雖然有相關接待規定,但實際操作時又不得不面對現實。比如說,上級到下級指導調研,為了表達熱情、希望得到上級支持,就要擺桌設宴,自然就超標了。而下級到上級匯報工作,上級為表示禮數也會擺桌設宴,超標接待也就在所難免了。
“奢華接待的深層次根源在于,目前很多公務接待費尚混在日常公務開支的預算中,很難掌握具體金額,而且現行的財政預算制度存在不透明、執行彈性空間大等缺陷。”竹立家說,在各級政府預算及其執行的權力分配格局中,政府及相關領導掌控著實際決定權,既是預算的編制者,也是預算的執行者和改變者,有時連人大也難以監督到位。
責任追究機制的不健全使各地的措施淪為“空架子”。記者采訪河北省一些廳局發現,這些單位基本上都制定了公務接待管理辦法,接待原則大都是“定點接待、從簡節約”,有的標明“盡量減少宴請”,有的列出“嚴禁參加各類高消費娛樂活動”,但對于違規行為的懲處,要么籠而統之表示按有關規定處理,要么根本就沒有懲處規定。
“羞羞答答”的公開讓奢華接待有機可乘。雖然中央明確要求公開透明,很多部門也開始公開接待費,但大多數只是一個籠統的數字,而對于次數、標準、費用等還是遮遮掩掩。“花的是公款,為什么不能全部公開呢?要是自己掏錢,還舍得大吃大喝嗎?”一些群眾質疑道。
會不會有人因為吃喝被撤職?
公務接待產生居高不下的接待費,不僅造成財政資金的浪費,而且也損害了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形象,成為社會詬病的頑疾。
我國每年公務接待費到底有多少,歷來沒有明確的說法。“目前,國內還沒有一個權威的調查統計能準確反映公務接待的費用總量。”竹立家說,“再加上游山玩水、娛樂消費等開支,公務接待費肯定是驚人的。”
如何走出奢華接待屢禁不止怪圈?竹立家建議,這需要進行自上而下的綜合性改革,一方面要進一步細化預算支出內容,實現預算硬約束,并充分接受人大和社會監督;另一方面,借鑒美國、韓國等國家的治理經驗,明確公務接待的范圍和標準,堵住每一個可能產生奢華接待的“空子”,使公務接待在“陽光”下運行。
溫州的一潘姓群眾說,公務接待本無可厚非,但前提是要把握一個度。他建議,為了讓全體納稅人及時了解接待費用情況,可嘗試建立政府公務接待網,或者將公務接待信息上傳至當地政府網,公款消費明明白白,既是對自己負責,也是給納稅人一個滿意的交待。
“縱觀之前出臺的規定措施,其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在于,很多只是說在嘴上、掛在墻上,而沒有落到實處,新規最終能否取得實效,關鍵還看是否動真格。”周清杰說。
一位長期從事接待工作的基層政府人士表示,如果不在公開透明、社會監督和領導問責上下真功夫,沒有形成全國“一盤棋”的嚴管高壓態勢,而只顧著出臺措施,喊“禁止公款高消費”的口號,到頭來只會是“看上去很美”,終究難免陷入一紙空文的尷尬境地。
專家建議,應以《條例》的正式實施為契機,借鑒溫州做法,根據廉政準則、紀律條例,圍繞群眾利益制定相關實施細則,并對違反規定者嚴格問責,對于那些情節嚴重的違規者,給予嚴肅處理直至撤職。(記者姜剛、張和平、朱峰、許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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