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采購難題如何破解
買煤年復一年,麻煩如影相伴:價格波動大、履約驗收難……
煤炭采購難題如何破解
■ 本報記者 賈璐
步入十月,寒意漸濃,北方各地將陸續進入供暖季節。讓人放心的是,采煤工作已經落定,但提及采煤經歷,政府采購部門相關工作人員仍心有余悸。
“價格波動大、質量不穩定、運輸不方便,說實話啊,進行煤炭采購期間,沒有一天是輕松的,提起來就頭疼!”一位多年從事煤炭采購的政府采購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煤炭采購年復一年,今年遇到的問題,來年怎么解決?
建立價格動態調整機制
“采購單位一般都是4、5月份提報當年煤炭需求計劃,采購中心經過計劃平衡、市場調研、編制招標文件、確定采購策略等程序,等到10月份左右實施招標采購,中標供應商開始給煤礦打款提煤。而10—12月份也是全國各地用煤高峰,煤炭供應受制于全國煤炭運力吃緊、運費上升、道路結冰等因素,容易出現供貨不及時甚至斷貨、合同糾紛不斷等現象。”某中部省份采購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而對于交通不便的地區,在10—12月份如果出現大雪封山、道路不通的現象,面臨的供暖緊張局面就更為嚴峻。為此,國內有些集采機構從供應商資質條件入手,給出了破解之道。以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政府采購中心為例,其在2012年度煤炭定點協議政府采購公開招標文件中明文規定,投標標時須提交原件儲存煤炭場地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原件、儲煤場地證明(附儲存煤炭場地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原件)等材料。
但更讓人犯難的是煤炭價格問題。
“還記得2007年的那場從南到北的凍雨吧?”從事煤炭采購十余年的陜西省商洛市政府采購中心副主任李平感慨說:“當時,我們招標的成交價是塊煤每噸600多元,可凍雨一來,塊煤漲到了1000多元。”
“為防止出現2007年的情況在2008年的煤炭采購中,我們提前在7月份招標,8月初簽合同,中標價是塊煤800元一噸。結果呢,9月份塊煤的價格漲到1000元一噸,可到了11月、12月,竟然降到了700多元。”提起煤炭那如過山車般的價格波動,李平直搖頭。
“如果中標時價格低,到了供應時期,市場價格卻漲了,怎么辦?不調整價格,供應商不答應;可再給供應商加錢,采購單位又不太愿意。就算供應商勉為其難供應了,但市場價格漲了他們若按原中標價格供應就會賠錢,往往不能保質保量給采購單位供應燃煤,最終影響到采購單位的取暖,這也是個大問題。”李平說。
而身處“煤都”、占盡地利的大同市政府采購中心卻從不用為煤炭價格波動大的問題發愁。“煤炭采購我們一直是實行協議供貨方式。采購中心專門有一個人負責留意煤炭價格漲跌,然后根據招標時確定的優惠率來調整供應商的供貨價格。”大同市政府采購中心主任林志平告訴記者。
那監測煤炭價格的渠道是什么?“大同擁有業界權威的煤炭公司,他們會實時發布煤炭價格,我們據此來監測煤炭的市場價。” 大同市政府采購中心采購二科科長何海昌說。
巧妙驗收保質保量
“合同履行中,單單是數量就不好管。煤炭不是一次就能供應到位的,一般都是分次分批供應。那么每次供應時,怎樣有效監管供應數量是否足夠?”李平發出了這樣的疑問。
記者了解到,稱煤較通行的方法就是過地磅稱重。但是這種連車一起稱的過磅方法非常容易做手腳,現實情況是,一車煤基本是想稱出多少就能稱出多少來。“有時候,一車煤在不同的地磅上稱,甚至能相差出幾十噸來。”某知情人士告訴記者。
大同市政府采購中心在這方面有充分的考慮。據林志平介紹,他們在核對煤炭的質量時,有3個步驟:第一是核查出庫時的過秤單;第二是過地磅;第三是量方,看體積是不是合理。“能過得了這3道關,那煤炭的重量基本就不會有差錯了。”林志平胸有成竹地告訴記者。
此外,煤炭的質量是否合格,也是履約驗收的一個重點。“煤炭有嚴格的質量和技術指標,書面上好查,但在具體采購工作中很難查。這給履約驗收出了個大難題。”李平告訴記者。
“在煤炭采購中,我們會要求供應商提供樣品。招標時會通過化驗得出樣品的發熱量、全硫份、全水分、灰份、揮發份等指標是否合標。在采購結束供貨時,我們會將供應商提供的燃煤與樣品進行比對,看供應商有沒有偷梁換柱。”何海昌介紹了大同市政府采購中心的做法。
批量采購是發展趨勢
分批采購煤炭,需求分散,很難發揮集中采購的價格優勢和規模效益。現在,越來越多的采購機構已經認識到,煤炭項目需要實行批量采購。
“批量采購具有價格優勢,不僅能避免分批采購造成的人力物力浪費,而且可有效降低采購成本和物流成本,有利于獲得采購規模效益。”某中部省份政府采購中心主任說。
不過,有業內專家表示,要對煤炭實行集中采購,還需要做好基礎功課,即在調研了解各采購單位鍋爐分類、用煤特性的基礎上,統一鍋爐用煤技術指標,制定煤炭采購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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