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技術創新獎勵辦法近日出臺
新能源汽車技術創新獎勵辦法近日出臺
本報訊 實習記者田野報道 近日,財政部、工信部和科技部聯合發布《新能源汽車產業技術創新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明確中央財政將從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中安排部分資金(以下簡稱獎勵資金),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技術創新。
獎勵資金安排和使用堅持“集中投入、重點突破”的原則,重點支持全新設計開發的新能源汽車車型及動力電池等關鍵零部件。
《暫行辦法》明確了獎勵資金的支持對象與條件,即獎勵資金支持對象包括新能源汽車整車項目(包括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燃料電池汽車)和動力電池項目兩大類。
鼓勵由整車企業牽頭,聯合電池、電機、電控等零部件企業和有關研發單位,聯合設計攻關、聯合申報;政策層面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縱向一體化,鼓勵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通力配合,加快國家新能源汽車科研的進度。
申請獎勵資金的企業應當具有較強的研發能力和產業化基礎。其中,整車企業必須具備新能源汽車整車設計集成和持續開發能力,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一定比例;動力電池企業應掌握核心技術,并具有較強的研發、生產和售后服務保障能力,擁有電池單體的知識產權。鼓勵開展產學研聯合技術攻關。
據了解,在資金投入上,財政部將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及有關評估意見核定標準,并分期分批撥付獎勵資金,其中:實施方案啟動后撥付40%,中期評估通過后再撥付50%,完成實施方案并通過驗收后再撥付剩余10%資金。對進度較慢的項目,將視情況緩撥或停撥獎勵資金;對未達到預計目標的項目,將相應扣減獎勵資金。
《暫行辦法》的推出得到了企業的認可。比亞迪電動車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作為新能源汽車的‘明星企業’,比亞迪汽車已具備自主研發電動車的技術實力,并且已經量產推出市場。政府在新能源汽車政策上的不斷加碼,能有效地幫助企業在產業方面的垂直整合。”
不僅如此,財政部等4部委上個月擴大混合動力公交客車(包括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推廣范圍,從目前的25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城市擴大到全國所有城市。2009年國家啟動的“十城千輛”工程已經達到了初步效果。
據中汽協不完全統計,2012年1月-8月,新能源乘用車銷量合計不足2萬輛。業內專家表示,除了在政策層面上,國家給予的支持外,探索有效的商業模式——以市場為主導的新能源汽車發展途徑也是擺在國家和汽車企業面前的一大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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