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印刷能否與出版捆綁采購
書籍印刷能否與出版捆綁采購
■ 本報記者 馮藝
日前,某采購人單位打算印制一批書籍,除了書籍的印刷還涉及出版工作。按照當地規定,印刷服務必須執行政府集中采購,出版服務則未列入集中采購目錄,而出版社表示,書籍的出版和印刷不能拆開來做,因此,該單位政府采購工作人員致信《中國政府采購報》編輯部,想咨詢一下是否可以將書籍的出版和印刷都交由這家出版單位來操作,執行分散采購?
《中國政府采購報》記者帶著上述問題采訪了相關部門,解釋如下:按照《政府采購法》規定,對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必須實行集中采購。若當地將印刷服務列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則必須要將印刷服務采購項目交由集中采購機構進行集中采購,而出版服務不屬于集中采購的范圍,各單位可以自行另找出版社進行采購。一般情況下,出版單位都會和采購人提出,出版和印刷只能綁定在一起做,是沒辦法拆分的。實際上,這可能是出于企業利益的考慮。采購人應當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的規定,依法采購。遇到此類問題,采購人需要和出版單位進行溝通,前期出版工作交由其承擔,到印刷環節采購人必須將該業務分包給集中采購機構通過公開招標確定的印刷商來做,由出版單位和印刷商來做財務交接事宜。總之,原則是書籍出版和印刷必須分開采購,各自執行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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