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提高服務類公開招標限額標準
《2014-2015年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于日前公布
廣西提高服務類公開招標限額標準
本報訊 記者袁瑞娟 通訊員黃高誠報道 近日,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審定,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公布《2014-2015年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以下簡稱《目錄》),明確了全區2014-2015年的政府采購范圍,提高了服務類公開招標限額標準。
據悉,新一期《目錄》的修訂嚴格遵循財政部對目錄分類的規定,并參考2012年全區政府采購大調研時各預算單位提出的完善和修改目錄的意見,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對集中采購目錄重新進行了細化和分類。據介紹,與此前的目錄及限額標準相比,新的《目錄》呈現了以下4個方面的變化:
一是提高了服務類公開招標限額標準。將原來的“服務類單項或者批量采購達到50萬元以上的應當采取公開招標”,調整為“服務類單項或者批量采購達到80萬元以上的應當采取公開招標”。
據了解,該區此次調高服務類公開招標限額標準的主要原因是,隨著財政支出范圍的調整,該區政府采購服務類項目范圍不斷擴大,越來越多的服務項目被納入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范圍,為了加快服務類政府采購項目的支出進度,參考《中央預算單位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中服務類項目120萬元的公開招標限額標準,相應調高服務類項目公開招標限額標準,從而縮短采購周期,提高采購效率及效益。
二是《目錄》編碼較上一期變化較大。此次公布的新《目錄》嚴格按照財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試用)》的目錄分類進行了目錄編碼,保證全區政府采購統計口徑與財政部相一致。
三是調整了部分采購品目。按照財政部《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試用)》的要求,新增、細分或取消了部分采購品目。例如,取消了上一期目錄及標準中的救災物資、防汛物資、警用設備和用品、監控保安設備、水利和防洪工程等品目,所有物資按其屬性重新歸類到具體貨物目錄中,不再冠以“救災、防汛、抗旱、農用”等屬性。同時,新《目錄》啟用了土地、建筑物、圖書檔案設備、電氣設備、建筑物施工、商務服務等新的采購品目。在貨物類采購品目方面,細分了廣播、電視、電影設備、儀器儀表、信息技術、構筑物施工、商務服務等采購品目。
四是提高了部分品目采購標準及分散采購的限額標準。為提高政府采購工作效率,設置了更加靈活的采購通道,根據實際需要提高了部分品目采購標準及分散采購的限額標準,如辦公家具、印刷品由原來預算金額1萬元以上調至2萬元以上;物業管理由原來不設限額調整到20萬元以上限額等;工程類品目的分散采購限額由原來自治區本級年度預算金額累計達到20萬元調至預算金額累計達到30萬元以上。
據悉,《目錄》將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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