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經濟“升級版” 撬動政府采購杠桿
廳長談采購
打造經濟“升級版” 撬動政府采購杠桿
——訪山西省財政廳副廳長石常明
■ 本報記者 王童彥
當前,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提升質量效益,增加就業和收入,促進資源環境友好型建設,成為實現“中國夢”的戰略基石。財政是轉型升級的有力支撐,政府采購作為財政支出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又該如何進一步規范和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推動中國經濟的轉型升級?
山西省財政廳主管政府采購工作的副廳長石常明對此問題進行了深入的思考:“政府采購制度是政府調控經濟的有效手段。充分發揮其經濟調控的杠桿作用,開拓政府采購打造經濟‘升級版’的路徑和方法。”在接受《中國政府采購報》記者采訪時,石常明進一步表示,當前,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步入深水區,山西省深入基層開展深度調研,查擺政府采購中的深層次問題,強化和提高政府采購效率和效益,促進本省經濟社會的轉型跨越。
政策功能“升級”
山西是煤炭資源大省,煤炭產業一枝獨秀。2012年全省生產總值超過1.2萬億元,完成財政總收入2650億元。“作為一個中部省份,山西的經濟總量不大,煤炭產業占比過高,造成經濟結構不優,質量效率不高,生態環境治理保護任務艱巨。面對資源型地區轉型難題,山西確立了‘轉型跨越發展,再造一個新山西’的戰略目標。”石常明介紹道,過去幾年,山西財政緊緊圍繞這一戰略目標,創新財政體制機制,進一步夯實了有利于轉型綜改試驗區建設的財稅制度基礎。政府采購制度改革也應在轉型發展的機遇期,充分發揮政策功能的引導作用,扶持中小企業發展,促進節能減排,引導產業向中高端升級。
石常明指出,結合本省實際,山西從4個方面加強對中小微企業的扶持:一是預留一定比例采購預算。要求負有編制預算職責單位在編制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和計劃時,在滿足機構自身需求的前提下,預留30%以上的采購預算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其中,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二是規定在政府采購各流程環節設置優惠條件。在編制招標文件時,適當降低標準;在招標評審環節,對于中小微企業給予一定比例的價格扣除;在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盡量提高中小微企業預付款比例、減免履約保證金及縮短尾款支付期限等。三是鼓勵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投標。四是依法保護中小微企業合法權益。
“但是由于缺乏統一的頂層設計,在政策功能、產業保護方面,仍然存在著省與省之間的地域歧視和不協調,往往造成政策功能的損耗,尤其對于處于市場弱勢地位的中小微企業來講,自身知名度不高的現實更加劇了這樣的損耗,激活中小微企業的發展活力任重道遠。”石常明補充道。
此外,據介紹,在扶持綠色采購方面,山西積極落實節能環保政策,要求采購人、代理機構嚴格執行節能環保清單,并結合本省實際,在招標文件的編制、評審、合同簽訂及履行環節給予優惠。在促進高端產業發展方面,政府采購對于技術鏈條或產業鏈條的高端產品給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促進山西省加快引進和研發先進技術。
民生采購“升級”
“經濟轉型升級最終要體現在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上。民生財政就是要重點保障基本民生,為群眾編織一張包括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基本養老、保障住房等在內的民生安全網。民生支出是硬支出,只能增不能減。”
石常明強調,政府采購是規范財政支出管理的重要手段,只有充分利用其公開、公平、公正的制度優勢,才能用好民生錢,辦好百姓事。
近年來,山西省進行了多次惠及全省的大型民生項目的政府采購,范圍涉及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環境保護等眾多領域,包括免費教科書、中小學薄弱學校改造設備、鄉鎮衛生院改造設備、賑災物資、文化下鄉、節能減排、農家書屋、疫苗購置等;其中,尤其重視對農村采購項目的傾斜。由山西省省級政府采購中心統一組織的山西省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以下簡稱“亮化工程”)現已全面鋪開,這是新一屆省政府提出的“為農民再辦5件實事” 之一,是進一步改變農村面貌、改善農民生活環境、提升農民生活質量的有力行動,也是截至目前山西省最大的民生采購工程。該項目對全省1.7萬個行政村進行街道亮化,采購預算資金20億元;其中省財政擔負10億元,省發改委5億元,市級配套5億元。此次亮化工程資金量大、涉及面廣、程序復雜、時效性強、社會關注高,在組織過程中,相關各方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及有關規章制度,核定采購組織形式、采購方式,科學設置技術參數,公開發布采購信息,精心組織評審活動,全程實時監督,確保了采購活動公平公正。
基礎工作“升級”
在石常明看來,政府采購更好地發揮產業轉型的杠桿作用,以及促進民生事業的發展,首先要強本固基,夯實基礎工作。
一是從公共財政體制改革的大視角考慮問題,逐步建立涵蓋各類預算體系資金、各類政府采購主體和各類采購對象,符合公共管理要求的政府采購管理制度,全面推進政府采購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和精細化。
“規范是政府采購賴以生存的基石,質量效益是政府采購的生命線。只有依靠規范操作和嚴格管理,不斷提高政府采購的規范化水平,才能發揮政府采購制度的先進性和優越性。”石常明如是說。
據了解,2013年,山西政府采購計劃網上申報審核徹底實現了全流程“不見面”,采購流程規范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在豐富專家門類,擴大專家數量的同時,研究制定了《山西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行為準則》,加強對評審活動過程的監督力度,增強政府采購信息公開透明度;從應對GPA談判的角度,山西在鞏固GPA前期各項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深入部門單位和重點企業,評估各部門,各單位政府采購法律制度和政策實施情況以及合同分布情況,評估重點企業及其產品的競爭能力,細化研究。
二是努力建設效益與效率并重的政府采購制度體系,嚴防以公平為借口的‘無效率’采購。有數據顯示,部分集中采購項目采購時間都到了80天左右,相比于歐盟,公開方式平均只需要53天來講,國內政府采購存在效率不高的問題。針對此問題,石常明認為,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采購應該實現效率與效益的統一。山西目前已經開展了關于政府采購效率問題的深度調研,研究解決政府采購中隨意廢標、過程反復造成的效率低下問題,從而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集中采購效率。
三是開拓政府購買服務的領域、方式和內容。 “繼續探索政府采購制度發揮更大作用的管理領域和實現方式,就要最大限度地發揮政府采購公共服務的乘數效應,將適合市場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務事項,逐步納入采購范圍,交由具備條件、信譽良好的社會組織、機構和企業等承擔。”石常明說。
2013年,在鞏固貨物類項目采購工作的基礎上,山西結合采購活動實踐,擴大服務類項目的實施力度,逐步將各類服務采購項目納入政府采購管理范圍,積極研究將公用事業領域的采購納入政府采購管理范疇,逐步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的制訂工作,明確省內政府購買服務的種類、性質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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