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強化監管工作出新招
■本報記者 邢曉丹
全年共完成政府采購額673.9億元,比2009年增長了37%;節約預算資金105.49億元,比2009年增加19.81億元……如此驕人的數字,是山東省2010年政府采購所取得的成績。作為“十一五”的收官之作,山東省2010年不斷提高工作水平、強化監管力度,為“十二五”期間政府采購工作的快速發展奠定了基礎。
突破薄弱環節完善計劃監管
對政府采購計劃的監管,一直是許多省市政府采購工作的薄弱環節。針對此項工作,山東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認真分析、積極研究對策,從加強對采購人行為的管理和科學制定采購目錄入手,逐步完善政府采購計劃監管的相關規章制度。
據山東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負責人介紹,為了規范采購人行為,該處針對省級政府采購計劃編報執行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先后制定印發了《關于做好省級政府采購有關工作的通知》、《關于編報2010年度省直部門政府采購計劃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計劃編報的通知》。這些規定明確了政府采購計劃審批的時限要求,統一了政府采購指標統計的口徑和計算方法,明確了預算單位采用非公開招標方式、分散采購及采購進口產品的申請及核準程序,提出了政府采購計劃編報的分包要求等,為規范計劃審批、搞好執行分析和及時準確對賬打下了基礎。
此外,政府集中采購目錄是采購人編報政府采購預算的依據。為了及時指導部門編好明年政府采購預算,在多次聽取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山東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在2010年9月份就制定并公布了《2011年山東省省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調整集中采購和自行采購的管理權限,旨在實現“依法監管與方便采購人需求”雙重目標。
大力促進社會中介規范發展
“山東省的中介代理機構不好干,動輒就有不能不參加、不能不認真嚴肅對待的考試。”山東省某中介代理機構的負責人告訴記者說,“但是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樣也更好地督促我們在工作上要干好。”
據了解,2010年,山東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共審批乙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87家,批準延續代理機構資質25家,組織從業人員考試1700余人,考試合格923人。在加強社會代理機構監管方面,該處先后印發了《關于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從業人員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山東省2010年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考核工作方案》和《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認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完善了政府采購從業人員考試制度、開展了社會代理機構考核、制定出臺了乙級代理機構資格認定程序,為山東省政府采購中介代理機構的規范發展奠定了基礎。
強化評審專家使用與管理
近年來,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使用和管理,一直是業內比較關注的話題。為了解決評審專家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山東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會同省監察廳在去年年底制定印發了《山東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該辦法預計在今年4月1日正式實施。
據山東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負責人介紹,為了確保《山東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的順利實施,目前山東省各市財政局正在按照省廳《關于盡快征集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通知》的要求,積極開展征集評審專家的工作。該辦法主要是劃分了各級財政部門在評審專家監管中的職責,明確了評審專家的資格條件和確認程序,規范了評審專家的權力、義務和工作紀律,制訂了抽取和使用評審專家的規則,提出了評審專家復驗的時間和步驟,明確了對違規評審專家的處理處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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