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評審專家費用誰組織誰擔負
大連:評審專家費用誰組織誰擔負
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代理的政府采購項目,專家費用一般應由代理機構承擔。不同的采購方式,專家費用的支付標準根據評審所用時間及評審的不同情況進行變動
本報訊 實習記者邊琛瑤報道 近日,遼寧省大連市財政局印發了修訂后的《大連市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計酬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其中規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費用將按照“誰組織,誰擔負”的原則進行支付,并根據評審所用時間及評審情況的不同,明確了評審專家費用的支付標準。
《辦法》規定,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代理的政府采購項目,專家費用一般應由代理機構承擔,但其不得向評審專家以外的人員支付評審費用,包括作為評委的采購人代表、采購人監督人員、監管部門人員及其它人員。對不同的采購方式,專家費用的支付標準根據評審所用時間及評審的不同情況進行變動。對競爭性談判評審、詢價評審、單一來源評審、單一來源論證、采購進口產品論證,專家費用支付標準為200元;項目情況復雜,評審時間滿2小時的,增加100元。對公開招標,評審時間不滿3小時的,付費300元;3小時后每1小時增加100元,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在公開招標項目評審中擔任組長的專家增加費用100元。預算在500萬元以上或者技術復雜項目的評審、單一來源論證,評審費用在上述規定基礎上計算總額后再增加200元。
《辦法》還對廢標、復議等特殊情況下專家費用的支付標準做了詳細規定。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項目因參加的供應商不足三家而廢標,專家未進行評審的,付費100元;項目經評審有效投標不足三家而廢標的,付費200元。項目評審結束后,需原評審專家進行復議的,付費200元;因專家在評審中存在失誤導致需要復議的,只支付交通費100元。專家到達評審場所后,因存在回避關系、項目取消或延期等原因未進行評審的,支付交通費100元。
《辦法》明確,項目分包的按一個項目計算評審費用。同一時間段、采購人相同、采購內容屬于同一行業的兩個以上項目,經監管部門核準可使用同一組專家評審的,在計算一個項目評審費用的基礎上每增加一個項目增加100元。
《辦法》同時還對聘請省內非本市專家、省外專家、大連市內專家到縣區、縣區專家到市內進行評審等情況分別做了計酬方法和交通食宿費報銷的規定。此外,若參加評審的專家遲到或未完成評審擅自離開,其薪酬將被不同程度扣除。
《辦法》最后還提出,除政府采購相關法規、規章規定必須聘請專家進行評審、論證的情形外,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監管部門自行聘請專家進行技術咨詢、論證等活動的,專家費用標準可參照此《辦法》執行。
責任編輯: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