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先“曬單” 后采購
深圳:先“曬單” 后采購
本月起,該市引入項目需求公示制度,使政府采購項目公示環節向前延伸
本報訊 記者程紅琳報道 本月起,社會公眾將有權“批閱”深圳市市直各行政事業單位采購人申報的政府采購項目,了解采購項目需求。
記者日前從深圳市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辦公室了解到,為確保政府采購公開、公平、公正,深圳市將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公示力度,市直各行政事業單位采購人申報的政府采購項目需求在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正式受理前會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各方監督。據悉,采購項目需求公示內容包括采購人名稱、項目類型、項目圖片、預算金額、項目基本需求、投標人參與資質條件、評標方法及評分項等。
采購人在對采購需求進行公示時,必須遵循以下6點要求:一是不宜公開公示的項目,采購人必須提供國家明文規定或經采購主管部門審批的文件,否則全部公開。二是公開招標項目設置的資質,必須有國家明文規定或經采購主管部門審批的文件規定且與政府采購有明確關聯。三是對評分要素的設置、分值的分配,業績、樣品的提供、規格型號、配置參數要求等,必須體現公平原則,不得有傾向性、歧視性和排他性。四是采購人在填寫樣品采購需求時,可要求供應商提供樣品設計圖,不得要求供應商提供樣品全景(實景)照片。五是采購人不得將產品說明書作為擬公示的采購需求。六是對施工、改造、維修維護等項目實施公示,采購人在填寫公示內容時盡可能提供相關項目當前狀態的圖片,以便與完工驗收后的圖片進行對比。
采購人可憑密鑰登錄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采購申報公示管理系統,按照系統上相關申報模板的格式要求填寫申報內容并上傳,系統將進行自動公示。公示期限為2個工作日,公示期結束后,公眾對公示內容無異議的,市政府采購中心將受理立項并著手制作招標文件;公眾對公示內容如有異議,系統會將異議事項退回采購人修改,采購人修改后再進行采購申報。
據了解,采購需求作為政府采購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政府采購組織實施工作有決定性的作用。“招標文件不能全面上網且面向公眾公示之前,采購需求的公示更具有可操作性。”深圳市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深圳市為切實達到政府采購工作提速、增效的目的,引入項目需求公示制度,使政府采購項目公示環節向前延伸,有助于社會各方提前參與并監督政府采購項目,讓政府采購項目在陽光下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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