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政采成為政府購買服務的主要方式——訪海南省財政廳廳長劉平治
■ 十八屆三中全會·全面深化政府采購改革之廳局長訪談
讓政采成為政府購買服務的主要方式
——訪海南省財政廳廳長劉平治
■ 本報記者 周琳娜 通訊員 楊濤
在政府購買服務上升為國家戰略,為政府采購提供新契機的當下,海南省吹響了創新政府采購機制的號角。
“政府采購的目的主要在于節約財政資金、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服務質量。”在日前召開的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海南省財政廳廳長劉平治接受《中國政府采購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將政府采購機制引入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既能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激發社會服務機構的發展活力,又能樹立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公信力。”
銜接政府采購機制與政府購買服務模式
在劉平治看來,政府將“管不了、管不好、不便管”的事情交給社會力量去做,實現政企分開、政事分開,建立多渠道、多層次的公共服務供給新體系,是轉變政府職能的必然要求。“一方面有利于政府機構和人員的精簡,符合我國政治體制改革大局;另一方面有利于社會組織積極參與購買社會服務,提高專業技術水平。”劉平治說。
數據顯示,2012年,海南省省本級和市縣兩級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總額6.2億元。其中,購買養老、基本公共衛生等政府承擔的基本公共服務4.9億元;購買物業安保、課題研究等政府履行職責所需服務1.3億元。劉平治告訴記者,雖然從2010年起該省已開始有計劃地開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踐,經過幾年探索,逐步形成多部門、多領域購買服務的格局,但在購買方式上還亟待完善。
據了解,定向委托為主,有限競爭和公開競爭為輔是海南省實施政府購買服務的主要方式。劉平治認為,這一方式存在著購買行為隨機、購買程序隨意、購買效果模糊等弊端。如何增強政府決策的公正性和項目實施過程的透明度,成了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為推動政府購買服務規范、有序發展,劉平治提出一個理念——將政府采購機制與政府購買服務模式銜接,使政府采購成為政府購買服務的主要方式。“因為政府采購以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為基石,本身就是一種競爭行為。”劉平治說,“而在購買服務的過程中引入這一透明度高、規范性強的競爭機制,能夠很好地實現公共服務的有效供給和公共資源的優化配置。”
明確服務范圍
強化源頭管理
2014年,海南省準備將更多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納入政府采購范疇,這既是機遇,也挑戰重重。
“要想充分發揮政府采購的作用,首先需要考慮如何界定政府購買服務的范圍。”劉平治說,“必須摸清老百姓的真切需求,科學決策應優先購買哪些公共服務,明確哪些工作應該交給社會組織,哪些應該留給政府自己。”他表示,2014年,海南省將通過對社會公眾的調研和分析,根據公共服務的職能屬性、服務對象、服務內容及監管的難易程度,清晰界定購買服務的范圍和種類,將政府購買服務的目錄及限額標準納入政府采購目錄體系,以便充分統籌利用資源。
在確立了政府購買服務目錄體系后,劉平治認為,接下來亟待完善的是源頭管理——預算的編制。
眾所周知,服務本身缺乏統一明確的定價機制和質量標準,這給服務類項目的預算編制工作帶來了不小困難。如何有效破解這一難題?劉平治的思路是通過摸底和評估進行測算,“也就是對服務受眾的需求進行摸底調查與分析評估,測算服務成本,明確服務標準和服務總量,結合預期目標科學編制服務項目的預算,預算資金達到政府采購標準的納入政府采購預算,提高采購預算的完整性和科學性。”
完善政府采購基礎設施建設
劉平治告訴記者,近年來,海南省政府采購的規模迅速擴大,連年翻番。公共服務項目實行政府采購后,專家庫和信息系統的基礎設施將難以適應新的需求。
以加強政府采購基礎建設,保障政府購買服務的效率和質量為目標,海南省財政廳一方面將大力推進信息化建設,建立網上查詢、信息發布、網上競價、網上交易等信息系統,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政府采購效率和政府采購的透明度。另一方面,根據購買服務的目錄加強評審專家庫建設。除了增加相關專業知識的專家數量外,還將考慮讓接受服務的普通民眾參與到項目評審環節中來,將服務滿意度作為政府購買服務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同時,作為監管部門,該省財政廳將雙管齊下,構建統一協調的監管機制。一方面與監察、審計、省政務服務中心等部門加強溝通與協調,形成監管合力;另一方面,樹立績效管理理念,針對服務提供機構建立誠信管理和“黑名單”制度,以保障政府購買服務的規范性和透明度。
劉平治強調,公共服務項目作為一種特殊商品,涉及社會效益、社會評價等問題,事關百姓的醫療、養老等福利。政府采購不僅要考慮服務項目本身的管理和操作特點,還需要進行扎實的制度設計和流程再造,制定具有實際操作性的一系列配套制度,并且及時更新和完善法律法規,只有這樣,才能使政府購買服務工作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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