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完善水電上網價格形成機制
發改委:完善水電上網價格形成機制
新投產水電站跨省跨區域交易價將參照受電地區平均電價
發改委22日宣布,完善水電上網價格形成機制。今后新投產水電站,跨省跨區域交易價格由供需雙方參照受電地區省級電網企業平均購電價格扣減輸電價格協商確定;省內消納電量上網電價實行標桿電價制度,標桿電價以省級電網企業平均購電價格為基礎,統籌考慮電力市場情況和水電開發成本制定。業內人士認為,由于目前水電價格普遍低于火電,該政策勢必使水電價格向受電地區的火電上網電價看齊,有望大幅提高水電投資收益。
近年來,我國水電上網價格形成機制主要包括標桿電價、成本加成及落地端倒減三種類型。其中,水電標桿電價與火電標桿電價類似,即在水電豐富區域內實施同一區域統一上網標桿電價。2009年11月后,發改委逐漸停止水電標桿電價。成本加成是目前水電定價的主要方法,是按水電投資額及年均發電量等指標單獨核定上網電價。
嚴格意義上講,按受電地區電網平均購電價格確定水電電價,并不等同于“水火同價”,因為同一受電地區內除火電外,可能還有核電、新能源等其他電源形式,但由于火電占我國發電量的80%,因此,按受電地區平均電價核定水電電價,勢必使水電價格向該地區的火電上網電價看齊,這意味著水電上網價格將明顯上調。在這個意義上,新機制可視為一定程度的“水火同價”。
近年新開發的一些大型水電項目已開始參照受電地區平均電價確定上網電價。例如,三峽電站上網電價的核定原則是“按照受電省市電廠同期的平均上網電價確定,并隨受電省市平均電價水平變化而浮動”。
中國水電人士曾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按受電地區平均電價定價將提高水電投資者的收益,使水電投資者形成固定投資預期,有利于加大水電投資力度,實現“十二五”到“十三五”大幅提高的水電發展目標。
發改委表示,要建立水電價格動態調整機制,逐步統一流域梯級水電站上網電價。同時,鼓勵通過競爭方式確定水電價格,探索通過招標等競爭方式確定水電項目業主和上網電價。對于現有水電站上網電價,進一步規范管理,逐步簡化電價分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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