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振濤:太陽能應用不宜強制推廣
日前,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出,鼓勵地方出臺強制性推廣政策。鼓勵有條件的省(區、市、兵團)通過出臺地方法規、政府令等方式,對適合本地區資源條件及建筑利用條件的可再生能源技術進行強制推廣,進一步加大推廣力度,力爭“十二五”期間資源條件較好的地區都要制定出臺太陽能等強制推廣政策。
關于太陽能強制推廣,中國農村能源協會太陽能熱利用產業委員會主任羅振濤則有著自己獨特的理解和思路。羅振濤向記者表示,兩部委出臺相關政策推動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的應用推廣,體現出國家對于太陽能的高度重視,也為太陽能行業的發展提供了明確的政策方向,有著積極的意義。但是對于資源條件較好地區實施太陽能強制推廣政策還值得進一步商榷。他認為,太陽能光熱產品適合廣大群眾的民生需求,并在市場經濟中逐步發展起來,基本形成了一定規模的產業和市場。這一產業需要得到國家政策的扶持,但不應靠政府的強制力量來實現發展。
羅振濤向記者表達了自己的建議,為穩步推進太陽能行業發展,不急于實施太陽能強制推廣,而是需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政府部門要適當給予百姓太陽能應用補貼,以此改善民生。二是從法律上為太陽能普及創造條件,在建筑設計及施工等方面提供太陽能安裝的結構條件及結構要素。三是從法律上規定嚴禁開發商以影響城市景觀等理由限制太陽能產品在建筑上的安裝。(孫善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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