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政府公開向社會購買171項服務
溫州政府公開向社會購買171項服務
昨天,溫州市長陳金彪主持召開市人民政府第4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及《2014年-2015年溫州市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年度指導目錄》。市政府曬出首份購買服務指導目錄,在溫州市公共服務領域和部分政府履職項目中,開啟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序幕。通過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市政府要把原本直接向社會公眾提供的171項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承擔,并根據服務數量和質量支付相關費用。
對政府而言,從“直接舉辦、直接提供”轉為“購買服務、監督質量”、從“大包大攬”到“分工精細”,打開購買公共服務之路,推進了“簡政放權”,讓政府不再是公共產品和服務的唯一提供者,而是公共事務的促進者和管理者,將進一步滿足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
《實施意見》明確了今年到2017年階段的目標任務以及向社會購買服務的覆蓋范圍及界限、程序和方式等,強調把重點放在公共服務缺位、水平不高、效率質量不好、規模不足的領域,而凡是適宜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的事項,原則上不再增加機構、編制、人員。據悉,財政部門將建立健全由購買主體、服務對象及第三方組成的綜合性評審機制,對購買服務項目數量、質量和資金使用績效等進行考評,并將考評結果向社會公布。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市政府將及時發布政府購買服務有關政策制度、購買目錄、承接主體條件、采購結果、績效評價結果等信息,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此次曬出的指導目錄,涉及公共性、公益性較強的公共服務領域(如教育、社會保障、社會服務、醫療衛生等)和事務性管理服務領域(如軟件研發、系統維護、咨詢評估、會計審計等),分成四個級次,一級目錄是公共服務、政府履職輔助性服務兩大類目錄,并進一步細化為52項二級目錄、171項三級目錄,四級目錄則由各購買主體根據實際情況對應前三級目錄自行設置。而指導目錄將實行動態調整,對涉及新增政府職能轉變必須購買服務的項目,需報市政府常務會議審批。
據悉,除了購買服務目錄外,溫州市正在加快擬定職能轉移目錄、承接政府職能轉移社會組織目錄,結合政府“權力清單”的推行,深入開展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推動政府“轉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和效益。
會議還討論研究了其他事項。(記者 吳勇)
責任編輯: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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