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401家企業經營異常被公示 將在政府采購上被限
海南401家企業經營異常被公示 將在政府采購上被限
年報信息與即時信息的公示是經營者應盡的法定義務。企業應當在出資情況、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知識產權質押、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形成之日起的20個工作日內通過海南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4月20日,記者從海南省工商局獲悉,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的規定,海南省工商局于今年首次開展的企業即時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順利結束。海南省實有登記17萬多戶企業,按1%的比例抽查了1746戶企業的即時信息公示情況,現已將檢查結果在海南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予以公示,其中抽查結果正常的企業共計1230戶,占比70.45%;未按規定公示其他應當公示的信息的企業52戶,占比2.98%;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企業463戶,占比26.52%;不配合核查情節嚴重的企業1戶,占比0.06%。截至4月15日,各級工商部門對在抽查工作及日常巡查中發現的問題企業,已按法定程序將401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已在海南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同時,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的規定,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應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登錄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網站點擊“網上年報服務”向工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的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企業未按規定在今年6月30日前報送2013、2014年度報告并公示的,將會被工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對外公示。企業應對公示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經抽查發現企業公示信息存在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也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工商部門提醒,廣大經營戶應盡快登錄海南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年報及即時信息的報送公示,防止出現因集中填報引發的系統平臺擁堵而無法填報的情況。企業發現其公示的的年度報告信息不準確的,也應及時在今年6月30日前更正。一旦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企業將會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方面被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記者 高鵬 通訊員林倩 王英超)
責任編輯:lilei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