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將建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信用檔案
甘肅將建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信用檔案
明確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的相關規定,提出到2020年,在全省基本建立比較完善的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本報訊 甘肅省政府辦公廳近日轉發省文化廳等部門《關于做好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提出將建立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信用檔案,承接主體造成社會重大惡劣影響的將被列入“黑名單”。
《實施意見》明確,今年制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指導性目錄,并根據全省經濟社會發展變化和人民群眾公共文化需求,及時進行動態調整。到2020年,在全省基本建立比較完善的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為保障順利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意見》提出,甘肅省將建立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信用檔案。在購買服務實施過程中,發現承接主體不符合資質要求、不履行服務合同、歪曲服務主旨、弄虛作假、冒領財政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信用檔案,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對造成社會重大惡劣影響的,列入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的黑名單,禁止參與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所需資金列入財政預算,按照以事定費的原則,從部門預算經費或經批準的專項資金等既有預算中統籌安排。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所需資金,按照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由財政部門審核購買服務合同及購買主體支付意見后,直接支付到承接主體。
此外,《實施意見》還對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的購買主體、承接主體、購買內容、編制指導性目錄、完善購買機制、提供資金保障、加強監督管理、嚴格績效評價等做了明確。在購買機制方面,《實施意見》要求,建立健全方式靈活、程序規范、標準明確、結果評價、動態調整的購買機制。各地要結合公共文化服務的具體內容、質量和特點,按照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等方式確定承接主體,采用購買、委托、租賃、特許經營、戰略合作等合同方式。建立以項目選定、信息發布、組織采購、項目監管、績效評價為主要內容的規范化購買流程。要根據所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的特點,分類制定內容明確、質量保證、操作性強、便于考核的公共文化服務標準,方便承接主體掌握,便于購買主體監管。加強對購買全過程的跟蹤監管和對服務成果的檢查驗收,檢查驗收結果應結合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作為付款的重要依據。建立購買價格或財政補貼動態調整機制,根據承接主體服務內容和質量,合理確定價格,避免獲取暴利。
《實施意見》明確,甘肅省還將建立健全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的法律監督、行政監督、審計監督、紀檢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制度,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管體系,嚴格遵守相關財政財務管理規定,確保購買行為公開透明、規范有效,堅決遏制和預防腐敗現象。(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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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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