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興衰 關鍵在人
◎本報記者袁瑞娟
目前,全國各省國稅局政府采購的機構設置可以分為獨立設置和歸口財務部門管理兩種情況。隨著重大采購項目的不斷增加,各級國稅機關正在加強組織建設。
所謂事業興衰,關鍵在人。健全組織機構、強化政府采購組織保障一直是國稅系統政府采購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據了解,目前,全國各省國稅局政府采購的機構設置可以分為獨立設置和歸口財務部門管理兩種情況。
然而,隨著稅收事業的發展,國稅系統重大采購項目不斷增加,而系統內政府采購人員的力量和素質與日益增長的政府采購工作任務還不相適應,各級國稅機關正在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組織建設。
據了解,根據目前全國各省國稅局政府采購機構設置的現狀,稅務總局分別進行了要求:已經設置政府采購機構的單位,要求盡快配齊、配足工作人員,并要求按照綜合管理、審核監督、項目操作、合同執行“四崗分離”的崗責要求,明確工作職責;沒有單獨設置政府采購機構的,要求政府采購工作相對獨立,歸口財務部門,由1名處級領導干部專門負責,向局長辦公會和政府采購領導小組會議負責,并按照“四崗分離”的崗責要求配備相應專職人員;地(市)國稅局政府采購工作統一歸口財務部門管理,配齊人員。
完善兩層工作架構管理模式
規范了機構設置,就要明確其職能定位。據悉,接下來稅務總局將進一步研究完善國稅系統政府采購“總局—省局”兩層工作架構管理模式,形成上下結合、分級管理的政府采購工作管理體制。
按照兩層工作架構管理模式,總局和省局政府采購部門共同擔負業務管理和項目采購的職責。總局主要做好國稅系統有特殊需求的設備、服務或全國統一規劃實施的項目采購,集中力量通過擬定管理制度、實施辦法、操作規程,加強國稅系統政府采購工作的管理和指導;省局則要發揮橋梁紐帶作用,貫徹落實好國家和總局相關政策規定,加強對本系統的監督檢查,因地制宜組織便于省級集中的項目采購;合理確定地市國稅局常用且技術含量不高、金額不大的產品采購權限。
據悉,這套模式還在研究和完善中,各省國稅局也可以結合實際,探索省級國稅機關政府采購管理模式。
完善三位一體決策、運行機制
據介紹,目前,國稅總局和省局兩層工作架構、集中采購部門-政府采購工作組-政府采購領導小組三位一體的工作運行機制和專家參與的科學決策制度已在全系統普遍推行。
在此基礎上,今年國稅系統將進一步完善三位一體的決策機制和工作運行機制,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群眾路線和民主決策的方針,各部門形成職責清晰、分工明確、相互協作、環節制約的良好運行體系。
此外,建立有效的監督制約體系必不可少。在財政部對國稅系統政府采購進行綜合性監督管理的基礎上,國稅總局還將充分發揮系統內部采購業務管理和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作用,逐步建立綜合性監督、專業性監督、社會性監督相互補充、科學有效的監督制約體系,防范和控制政府采購風險。
【相關鏈接】國稅總局政府采購發展簡史
1998年:實行政府采購制度。積極探索和嘗試國稅系統政府采購實現形式和運行模式。
2002年:《政府采購法》頒布,確立了部門集中采購是我國政府采購的重要組織形式之一,為稅務總局及國稅系統成立集中采購機構提供了法律支持。
2004年底:經中編辦批準稅務總局成立集中采購中心。隨后,北京、河北等7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國稅局相繼成立集中采購中心。
目前:5年來,先后完成小型機、信息化建設應用軟件開發、稅務系統骨干網改造線路租用等項目采購;完成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稅務登記證、辦稅廳標識以及稅務制服換裝等多個重大項目采購,保障了稅收工作的正常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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