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政府采購支持創新產品有哪些“招數”
【他山之石】
韓國政府采購支持創新產品有哪些“招數”
在韓國,創新產品的“第一購買者”往往是政府。韓國實施創新采購政策,即政府是創新產品的先導性購買者,通過購買支持技術創新和創新技術的發展,并改善公共服務的品質。
韓國創新產品主要有國家研究與發展(R&D)創新產品、采購廳創新試制品和其他創新產品(對公共服務改善明顯的產品)。國家R&D創新產品包括指定的各部門研發產品中公共性和創新性高的66個產品。采購廳創新試制品即商用化前的試制品中指定的公共性和創新性高的162個產品。另外,韓國采購市場一般設有供貨實績、技術認證等“門檻”,但是創新產品無實績、無認證也可以進入采購市場。
韓國的創新產品采購制度分為供應商提議型創新試制品制度和需求方提議型創新試制品制度。前者是由采購廳來代替購買指定事業領域的創新產品,后者主要是為改善國民服務。兩者除在制度上有區別外,采購程序也有所不同。供應商提議型創新試制品制度的采購程序是先由企業提交提案書,提出供貨申請,需求機構對其進行創新性評價及調配可行性研究,經需求機構確認后可進行創新集市產品登記。登記后,需求機構可以以私人合同直接購買或由采購廳參與示范采購事業,最后由需求機關對產品進行測試,采購廳撥付預算并發送測試申請結果。測試成功的產品可以通過特例審查迅速連接到優秀采購目錄,一方面可以減少評價,另一方面使得審查及合同程序減少。一般產品通過審查需要5-6個月,創新產品是特例審查,一般只要2-3個月。測試失敗的產品會通過反饋機制反饋給企業。使用供應商提議型程序的優秀采購案例包括新冠病毒緊急應對中,開展智能音壓隔離模塊采購、利用多免疫診斷源泉平臺技術對輸血用血液安全診斷設備的采購、救生用火箭發射器的采購等。
需求方提議型創新試制品制度的采購程序是先由需求機關提出改善國民服務的需求申請,對需求課題優先順序選定評價,再征集創新型企業對需求課題的解決方案,接下來是對創新型企業解決方案的創新性評價,后續與供應商提案型相同。使用需求方提議型程序的優秀采購案例包括全南長興郡AI基礎的一體化無人控制系統采購,陸軍作戰司令部智能哨所供暖運營系統采購以及蔚山港口公社采購的防止船舶事故港海環景系統。
以全南長興郡AI基礎的一體化無人控制系統采購為例,韓國在最近10年內,僅在兒童保護區域就發生了5363起事故。雖然韓國國民對兒童保護區交通安全的期待有所提高,但目前無人管制裝備是對非法停車、速度、信號、車輛信息收集等分散經營,難以實現有效管理。2020年2月23日,需求機關提出相關需求。2020年5月29日,企業提出解決方案,即一個設備違章停車、速度、信號、區間速度、車輛信息提議可以全部收集的綜合無人交通管制系統(提案價格約5000萬韓元),以期達到的效果是有兒童步行者時,用電子屏幕或揚聲器引導司機,提供兒童保護區域的車輛信息和違法內容,實時感知兒童的行走是否安全,減少兒童保護區域內交通事故。2020年9月24日,該創新試制品已被需求方指定生產,經過討論后預計簽訂合同。
另外,韓國還創建了創新集市,即創新產品專用市場,這是一個以開放市場方式構建的創新采購綜合平臺,可進行買賣雙向的信息交換。即在原創新集市的基礎上改善系統,使“One Click購買”成為“創新產品專用購買平臺”。
目前韓國創新采購也有一定的成果,如采購事業法全部修改案即將出臺、創新產品示范采購預算將大幅提升、公共采購市場門檻放寬、創新采購綜合平臺“創新集市”開通等等。雖然與創新采購制度建立之初相比,公共部門對該制度的整體認識度得到了提升,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如,研究改善創新采購制度缺乏專門的專家團隊,缺乏引導需求機關加強參與創新采購的控制功能,擴大創新采購范圍及現有產業政策和調配政策之間有必要制定聯系方案等。
關于創新采購,韓國未來會向這幾個方向發展:首先是創新產品采購的活性化,各機關采購額的1%(約4100億韓元)都要用來購買創新產品,擴散創新采購氛圍及支持創新產品銷路,包括創新產品采購額,創新產品示范購買事業參與金額,創新采購相關競賽、征集比賽獎金以及公共部門R&D成果物購買額等,截至2020年,4000億韓元的年度目標達成約20%。其次,強化創新產品和優秀產品的連接,通過簽訂單價合同大幅擴大銷售。其中,“優秀采購物品指定制度”是指將性能、技術、品質突出的物品指定為優秀采購物品,優先向需求機構提供私人合同的制度。韓國為提高中小企業的技術開發和公共物資的質量,于1996年引進該技術。所謂單價合同:即對于需求機構共同需要的物品,先定好單價和規格,再定好契約,這樣可以提高需求機構購買的便利性。最后 ,進行創新采購免責和獎勵活性化。主要是積極運用檢查院事前咨詢制度,采購政策審議委員會指定的創新產品有需求機構購買時,無特殊情況免除行政懲戒。對積極運用創新采購制度、創新采購方案的機構強化創新采購競賽獎勵,給予快速通道。此外,為發掘及擴散創新采購優秀案例,韓國還舉辦創新采購競賽及國家集市博覽會、各區域博覽會。
(本文由本報記者馬金眈根據韓國駐華大使館采購官安泰奭在2020年中國國際公共采購論壇培訓會上的發言整理而成,有刪節)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