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4月1日起施行
《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4月1日起施行
本報訊 記者張明柳報道 《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近日公布,并將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我國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規,將保障行政單位履行職能和事業單位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納入法治軌道。
《條例》界定了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的范圍。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是指行政單位、事業單位通過一定方式取得或者形成的資產,包括使用財政資金形成的資產,接受調撥或者劃轉、置換形成的資產,接受捐贈并確認為國有的資產,以及其他國有資產。
《條例》明確了資產配置、使用和處置原則。規定配置資產應當優先通過調劑方式,不能調劑的,可以采用購置、建設、租用等方式;行政單位國有資產應當用于本單位履行職能的需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應當用于保障事業發展、提供公共服務;各部門及其所屬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及時處置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
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的使用、運行、維護、處置等與預算管理密切相關,《條例》在資產的預算管理方面作了具體規定。一是關于預算編制與執行,《條例》規定行政事業單位購置、建設、租用資產應當提出資產配置需求,編制資產配置相關支出預算,并嚴格按照預算管理規定和財政部門批復的預算配置資產。二是關于收入管理,《條例》對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分別作了規定。行政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和處置等收入,應當按照政府非稅收入和國庫集中收繳制度的有關規定管理。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處置收入,除國家另有規定外,應當按照政府非稅收入和國庫集中收繳制度的有關規定管理;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形成的收入,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規定具體管理辦法。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及時收取各類資產收入,不得違反國家規定多收、少收、不收、侵占、私分、截留、占用、挪用、隱匿、坐支。三是關于決算管理,《條例》規定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在決算中全面、真實、準確反映其國有資產收入、支出以及國有資產存量情況。四是關于績效管理,《條例》規定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建立國有資產績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績效指標和標準,有序開展國有資產績效管理工作。《條例》專設“基礎管理”一章,對資產臺賬、會計核算、資產盤點、資產評估、資產清查、權屬登記、資產糾紛處理和信息化等作了規定。
此外,《條例》還明確了資產報告和監督制度。規定國務院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全國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規定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同時規定了人大、政府以及財政、審計等部門對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的監督職責。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