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采購不能僅用排氣量做標準
全國人大代表尹同躍:
公車采購不能僅用排氣量做標準
本報訊 記者張明柳報道 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尹同躍帶來一份關于公務車輛購置應支持“雙碳”目標加快落實的建議。
為確保“雙碳”目標落實工作有序開展,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先后印發《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等政策文件,著力構建碳達峰碳中和的“1+N”政策體系。汽車產業率先響應,著力推進能源高質量發展和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現行《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第七條明確,黨政機關配備公務用車應當嚴格執行以下標準:機要通信用車配備價格12萬元以內、排氣量1.6升(含)以下的轎車或者其他小型客車。應急保障用車和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配備價格18萬元以內、排氣量1.8升(含)以下的轎車或者其他小型客車。執法執勤用車配備價格12萬元以內、排氣量1.6升(含)以下的轎車或者其他小型客車,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備價格18萬元以內、排氣量1.8升(含)以下的轎車或者其他小型客車。
在尹同躍看來,僅用排氣量作為公務車輛配置標準不利于“雙碳”政策的全面落實。
他建議,公務車輛采購要選用低能耗兼顧動力的優良產品,允許配備價格18萬元以內、整車油耗7.0L/100km以下的節能轎車或者其他小型客車。在保證能耗不超限的情況下,可選用高動力性、整車匹配更好的汽車產品。與此同時,還應優先選用全價值鏈滿足低碳設計的綠色環保汽車產品,助力汽車產業循環、綠色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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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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