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購買教育服務值得提倡和推廣
兩會聲音
政府購買教育服務值得提倡和推廣
本報訊 記者張明柳報道 “面對學科類培訓機構銳減、學校課后服務資源缺乏,民辦學校總量壓縮、優質教育資源供求不平衡的矛盾局面,政府購買教育服務不失為一個機制的創新,值得提倡和推廣。”全國人大代表、森馬集團董事長邱光和表示。
邱光和說,國內外政府對購買教育服務均有所探索,并對教育發展起到顯著的作用。以購買整體學校教育服務(委托管理)為例,法國的“合約學校”、美國的“特許學校”、英國的“教育行動區”計劃、哥倫比亞的“租借學校”等。美國的“特許學校”在性質上是公立學校,政府根據當地學生的生均教育經費為特許學校管理者提供辦學經費,對教育服務進行購買。但又具有很多與私立學校相似的特征,比如,在課程設置、教學進度、資金使用、教師招聘、學生培養、日程計劃等方面有很大的自主權。
邱光和建議,深化政府購買教育服務可以從三方面著手。一是繼續擴大政府購買教育服務的內容。比如,在教育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可以更多采用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進行。“當前,中央提出教育高質量發展,政府可以探索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由金融機構等為地方政府提供教育基礎設施,包括學校基本建設、設施設備更新、研學基地建設等,此舉可以快速且大面積提高基礎教育質量。”邱光和說,此外,購買教育評估、教師培訓、課后管理、人才招聘、組織變革、課程建設等服務,在浙江、上海等地已經積攢了不少經驗,應該大力推廣。
二是推動購買教育服務由非競爭性轉向競爭性。邱光和認為,由于部分區域內的社會教育機構太少,無法有效展開競爭,因此,在某些購買教育服務項目的過程中,政府直接與社會教育機構進行定向的協商與簽約,并沒有按照政府采購程序進行購買服務。他建議,應該加大購買教育服務中的競爭性,進一步提升購買教育服務的質量和效益。
三是完善政府購買教育服務流程。在購買程序方面,應建立完備的流程環節。比如,確認購買內容—公示—競爭或談判—簽訂合同—公布結果—評估—政府付款—審計。此外,要建立購買教育服務的過程評估與監管制度,委托第三方對提供公共教育服務的社會教育機構及其提供服務的全過程進行客觀、公正、科學的評估。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