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特定區域給予無人接駁車路權
【業內動態】
北京在特定區域給予無人接駁車路權
本報訊 北京市高級別自動駕駛示范區工作辦公室近日針對不配備駕駛位和方向盤的短途載客類智能網聯新產品,發布了規范性文件《北京市智能網聯汽車政策先行區無人接駁車管理細則(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以編碼形式給予無人接駁車在特定區域內的相應路權,形成了智能網聯汽車新產品的創新管理。
據了解,作為自動駕駛這一新興技術的落地產品,無人接駁車目前尚不屬于工信部所規范的道路機動車輛,無法獲得道路行駛權,行業整體上處于在封閉或半封閉園區進行測試示范的階段。
本次發布的管理細則以安全可控為基本原則,參照機動車管理的相關規則,通過發放車輛編碼的方式,給予無人接駁車相應路權,允許其在北京市智能網聯汽車政策先行區60平方公里內申請行駛線路,依示范區批準分階段開展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活動。
此次管理細則規范了新產品的全流程管理體系。事前準入方面,在滿足申請主體與測試車輛相關規定的基礎上,要求必須配備車內駕駛人,并嚴格規范其作為駕駛人和管理員兩方面職責。事中管理方面,通過備案機制、積分管理等事中管理機制,保障測試車輛行駛安全。事后處理方面,借鑒示范區管理經驗,明確事故責任認定以及交通違法處理方式,并對事故數據進行管理。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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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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