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務用車充電如何監管
新能源公務用車充電如何監管
■ 李黔凌 吳少偉 林佳鳴
新能源汽車是指采用非常規燃料或新型動力裝置的先進技術汽車,包括混合動力汽車(HEV)、純電動汽車(BEV)、燃料電池汽車(FCEV)、氫發動機汽車以及燃氣汽車、醇醚汽車等等。目前,公務用車使用的新能源汽車主要是混合動力汽車(HEV)和純電動汽車(BEV)兩種類型。隨著新能源汽車在公務用車中的占比越來越高,如何更加安全、有序、規范地使用和管理好新能源公務用車及充電設施,已成為公務用車管理部門亟待解決的問題。
公共機構充電設施建設運營情況
根據統計,目前,江蘇省蘇州市公共機構共建有各類充電樁約4000個(臺)。除個別單位受客觀條件限制無法安裝外,有新能源公務用車的單位絕大多數安裝有充電樁,在解決新能源公務用車充電問題的同時,也為廣大干部群眾新能源汽車充電帶來便利。
在充電樁建設運營方式上,由單位出資自建的,約占35%,主要是非集中辦公區的零星單位出資自建,充電車輛僅支付電費,無服務費支出;由第三方企業投資建設和管理的,約占65%,主要是相對集中辦公區管理單位委托第三方企業代建和管理,代建企業以收取服務費方式回收投資成本。在充電費用列支上,基本上列入單位總電費支出。在服務費結算方式上,主要通過企業代收充電總費用后扣除服務費再返還電費方式進行,服務費收費區間多數集中在0.1元/度—0.7元/度之間,結算周期以季度為主,少數為半年。
新能源公務用車充電管理情況
新能源公務用車因其構造特點和充電設施運營管理現狀,在充電方式上,主要采用專用充電樁、專卡專用、設定專用APP密碼充電、掃碼付費憑發票報銷4種方式。在充電管理上,為防止公電私充、虛假報銷等問題發生,采用對公私車輛進行物理隔離的方式,如劃定公務用車充電專用區域或設置公車專用樁;對公私混用的充電設施,主要是通過宣傳引導等思想教育為主、以安裝視頻監控等技術防范為輔的方式進行。
監管難點及原因分析
圍繞新能源公務用車充電管理方面,蘇州市公車管理部門對省內外10余家公車管理部門進行調研。從收集情況看,各地面臨的情況基本類似,監管難點主要集中在制度和技術2個方面。
制度上,新能源公務用車使用管理特別是充電費用、充電行為管理方面缺少系統性、指導性意見。如充電費用支出,有的單位列入運維費,有的單位列入公共經費,缺少統一的標準。圍繞加強新能源公務用車充電管理,除個別地方以通知形式明確了管理要求外,尚無類似規定。
技術上,充電信息實時有效監管難度大,無法做到像燃油汽車加油卡“一車一卡”全國通用的精準對應。主要原因在于充電樁建設管理主體多元化,運營商既有國家電網等國資企業,也有“特來電”等非國有運營商(如蘇州市參與公共機構充電樁建設運營企業就有近百家),運維模式各不相同,充電信息(數據)無法實現有效整合,實時共享共用,基本依靠人工導入公車管理平臺,時效性、準確性不高,對充電費用的真實性判斷,要結合用車情況綜合分析,費時費力。
對策探析
完善規章制度。公車管理職能部門進行廣泛深入調研,找準新能源公務用車使用管理特點、難點、堵點,及早出臺相應管理規定,尤其是對充電行為、充電設施管理使用等方面進行規范,明確充電、充電設施維護等費用列支科目,以便基層車勤人員在具體管理實踐中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進一步提升新能源公務用車管理法治化、規范化水平。同時,新能源公務用車所屬單位也要加強內控管理,建立健全充電設施管理和充電費用報銷核驗制度,引導單位人員安全、合理、合規使用充電設施,杜絕公電私充和虛假報銷等行為。
強化數據整合。針對新能源公務用車使用社會面充電設施充電時車牌難以自動識別等問題,主要從兩方面破解:一是加強信息整合,建立標準統一的充電信息采集和查詢平臺,實現各類充電設施充電信息“一網打盡”,打通充電信息“數據孤島”,做到充電信息有據可查。二是改進應用末端,在新能源公務用車上加裝充電信息模塊,自動記錄充電時間、充電量等信息,通過與用車情況、行駛軌跡等信息綜合比對,驗證充電費用真實性、合理性,從而杜絕公務用車充電虛假報銷等行為。
加強宣傳督導。各單位要認清“公電私充”的本質和危害,通過多渠道、常態化宣講,督促廣大車勤人員和干部職工保持思想清醒,算好政治賬、經濟賬,切勿因小失大。公車管理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行主管職責,不定期對新能源公務用車充電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實地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不規范、不安全充電行為。
(作者單位:蘇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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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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