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喬亮:采購問責須制度創新
目前,引咎辭職、責令辭職還僅僅限于重大安全事故領域,而其他領域應擔負領導過失責任的官員,至今尚未納入問責范疇。特別是政府采購領域,違法違規采購、無序采購等偶有發生,但鮮有聽聞有哪個領導因此被追責。
建立采購問責制的意義,已不言而喻,但進一步講,如果不能以制度和相應的配套措施來保障,采購問責制也有可能發生扭曲變形,淪為選擇性懲罰以防責任范圍擴大、甚至掩蓋更大責任的工具。
因此,建立科學健全的政府采購官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問責制,需要實現諸多制度的創新。例如,需要進一步深化采購領域干部任用制度改革,繼續擴大領導干部選拔工作中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拔權和監督權,讓群眾和老百姓對政府采購領域的干部和重點崗位人員的升降去留真正有發言權,使習慣于“對上負責”的官員轉為“對下負責”和對國家和人民負責,自覺地對民眾的意見予以回應。又如,問責的前提是公開與知情,對人民負責首先意味著讓人民知道政府采購應該做什么、正在做什么,因此,需要全面推行市(縣級市、地級市)級以及最基層級次的政府采購公開,深化縣級和鄉(鎮)級政府采購的全面規范化管理,實行陽光采購等。
真正的采購問責,既來自于制度的硬性規定,也來自于民眾輿論的“軟”壓力,還來自于采購官員和一般采購工作人員的道德自覺。問責制只有建立在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官員、具體采購機構及其他工作人員道德自覺基礎上,才會推動依法行政、依法采購,才能使采購問責由權力型過渡到制度型,進而在我國政府采購領域和全社會中形成一種問責文化。(作者單位:江蘇省阜寧縣招投標管理辦公室)
責任編輯: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