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政府采購工作經得起時間檢驗
讓政府采購工作經得起時間檢驗
——訪衡水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趙學軍
■ 本報實習記者 高榮月
通訊員 王健 范浩峰
越貼近,越真實。扎根于基層的土壤中,政府采購制度的活力和惠及民生的本意得到了充分彰顯。河北衡水,便是這方面的一個典范。
衡水地處中原腹地,各項經濟指數或許不那么搶眼,不過該市政府采購工作并未被掣肘,反而在采購規模拓展、體制機制創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績。他們是怎么做到的?近日,衡水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趙學軍接受了《中國政府采購報》記者的專訪,對記者做了詳細介紹。
緊扣政策功能發力
“政府采購制度具有公共性、規范性、示范性等特點。其原動力固然是節支防腐,但它更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履行職能的重要宏觀調控工具,圍繞政府戰略目標和社會經濟發展大局,通過公共管理決策和內在創新,將一項項采購政策落到實處,服務政府機關、服務百姓。”這是趙學軍對政府采購制度的深刻理解,也在該市政府采購實踐中得到了印證。
正是由于政府采購事關國家財政制度改革和百姓福祉,衡水市政府采購人開拓進取,銳意創新,力求讓這項工作經得起時間檢驗和社會各界的檢驗。
據介紹,近年來,該市緊緊圍繞“依法采購、優質服務、規范操作、廉潔高效”的總體目標,深入貫徹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在推動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民眾、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全市采購范圍不斷擴大,涵蓋貨物、工程和服務全部項目,覆蓋行政事業、經濟建設、醫療衛生、教育科技等多個領域;2017年,全市共計完成采購預算33.99億元,較上年增長了31.57%,實際成交金額約32.92億元,較上年增長了32.87%,節約率3.15%;2017年,該市采購節能節水環保產品1.46億元,新能源產品1.03億元,合計占全部貨物采購的21.94%。扶持中小微企業方面,2017年,中小微企業成交27.38億元,占全部成交的83.17%。
建章立制提速增效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采訪中,趙學軍一再強調政府采購制度建設的重要性。社會運行需要制度的支撐,百姓福祉需要制度的保障,同樣,政府采購也需要制度的護航。
趙學軍告訴記者,在完善政府采購制度建設方面,衡水市做了很多努力。如,2016年以來,市財政局開始實行行政績效考核考評機制,制定《衡水市財政局采購辦內部控制操作規程》,明確政府采購工作每個環節的具體操作規程,責任細化到人,同時明確了政府采購廉政風險點及防控措施;出臺《衡水市市直政府采購協議供貨管理辦法》,對協議供貨供應商的確定、項目執行、產品替換及價格調整等作出規范;強化評審專家管理,近兩年,衡水市根據河北省財政廳統一安排,組織了兩次較大規模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集中培訓,共培訓專家775人,為項目評審的順利進行奠定了基礎。
當前,互聯網與政府采購深入融合,如何既能提高采購效率、又能降低成本,成為不少政采人思考的課題,衡水市也展開了積極探索。
早在2015年11月,該市依托互聯網技術,自主研發了“政府采購協議供貨項目電子化采購交易系統”,通過互聯網及短信方式與相關單位、供應商對接,提前將協議供貨中標目錄、商品型號、最高限價植入系統中。從供應商報價、選定最低價成交供應商到發布成交結果公告,均可實現全流程自動操作。趙學軍說,系統上線后贏得采購人、供應商的一致好評。“這一系統大大降低了采購成本,節約了財政資金,也減少了審批程序和跑辦程序,有效避免了政府采購高價特供、專供產品,遏制了價格虛高等現象。”
此外,“衡水財政信息網”“中國衡水”“衡水市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等網站均設置了該系統的鏈接,并開辟了政府采購欄目,作為向社會及時發布信息的交流平臺。
依法依規處理投訴案件
作為維護政府采購當事人合法權益、防止和糾正違法違規采購行為的一項重要政策,政府采購投訴處理機制在實踐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近日,財政部公布《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第94號令,以下簡稱“94號令”),全面規范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行為,衡水市也積極學習貫徹“94號令”精神,高度重視投訴案件處理工作。
“我們在處理投訴案時,必須要‘實’,也就是憑證據、講事實,這也是“94號令”的一大要求。”趙學軍表示,“我市要求從投訴案件的受理、調查、匯總證據到最終送達處理決定書,每個環節都有據可查,有法可依,讓處理決定經得起檢驗。”
據了解,目前,市財政局采購辦負責受理市級政府采購項目的投訴事宜,并有專人對接投訴人,在受理過程中按照“先質疑后投訴”的法定程序進行,對接投訴的負責人對投訴人的投訴事項進行一次性告知法定程序,或修改投訴文件后重新提交受理。投訴受理后,對接投訴案的負責人負責多方取證調查,提出處理意見,由局內政策法規科及法律顧問對投訴事項出具處理意見。此外,該市財政局還建立了聘請專家合議制度,即在投訴處理過程中,組織召開專家審查委員會會議,由專家集中審查投訴事項及有關證據材料,形成書面論證意見,為出具處理決定提供決策依據。
“近兩年,我市市本級共處理政府采購投訴案件8起,沒有一起提起行政復議或訴訟。可見,通過各方努力,我們在行政仲裁環節有效化解了糾紛。”趙學軍自豪地說。
作為衡水市的“總管家”,趙學軍表示,今后,他將繼續全力推進該市政府采購工作縱深發展,在信息化建設、監督管理方面再創佳績。一方面,2016年,該市啟用了“河北省財政一體化業務平臺”,目前運用最多的是平臺的采購計劃錄入、采購公告發布等功能。今年,按照省廳統一部署,將把采購計劃網上備案、審批、審核功能與財政預算系統聯通,實現采購項目從預算申報、批復到采購計劃備案、審批、審核再到采購信息公告發布、合同公示、資金支付整體聯通的一體化平臺管理,減少采購人跑辦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將高度重視政府采購評審專家隨機自動抽取、集采機構及社會代理機構監督檢查、政府采購日常監督檢查等工作,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監管,堵上暗箱操作的漏洞,推動全市法治采購、陽光采購、綠色采購。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