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杰:采購人如何做到學法知法守法
采購人如何做到學法知法守法
王杰
總結幾年的政府采購工作經歷,體會最深的有“六字真經”,即采購人一定要做到學法、知法、守法。
學法,就是采購人要掌握主要的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知法,就是要正確運用法律知識,用法律知識來解答工作中的疑問。守法,就是在實際操作中,要對法律“紅線”做到心知肚明,絕不去踩。
采購人常常會問:“設備采購是否可以依據《招標投標法》進行?能否將中間價設為評審基準價?”答案是否定的。例如,某采購人在通用儀器設備采購中,首先將價格分設為30分,在集采機構要求上調價格分后,又提出依據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規調整價格分的計算方法,將所有有效投標人的報價算術平均后設為評審基準價。其實,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價格評審管理的通知》明確提出,綜合評分法中的價格分統一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即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報價為評標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
采購人常常會問:“采購進口產品是否需要審批?不需要國際招標的進口產品采購能否通過采購中心操作?”,答案是肯定的。
關于第一個問題,有兩個文件是必須要看的,即《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和《財政部辦公廳關于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進口產品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一是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二是產自關境外。采購進口產品必須在采購活動開始前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并獲得同意。關于第二個問題 ,采購人應在項目計劃申報前,學習并了解《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機電產品進口自動許可實施辦法》等,以確定采購的進口產品是否屬于自由進口的機電產品,是否需要國際招標,以便確定委托哪一類代理機構組織操作。集采機構不接受須國際招標的機電產品招標采購項目。
采購人常常會問:“項目時間太緊了,能不能項目計劃到達采購中心的當天就發布采購公告?公開招標不等20天行嗎?”答案是否定的。關于一些關鍵的時限,《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規有明確的規定:
制表/高振興
相信大家對照這個表格,就知道為什么答案是否定的了。
守法,是政府采購工作的重點。集采機構必須依據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操作,提高采購效率必須基于這個前提。那如何解決采購人常常提出的時間緊的問題呢?能不能在有些環節縮短時間呢?
我認為采購單位需要做的是在申報計劃時,就將應該考慮的時間段都考慮進去。也就是說除了將前面所講的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公示、公告時間計算在內外,還要做到以下兩點:一是及時、準確地完成提供符合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的項目需求、會簽文件的工作,完成項目中可能涉及的進口產品審批、采購方式更改等工作。采購人應在申報采購計劃同時準備項目需求。二是鑒于會發生一些不可預測事件,如廢標后需要重新走相關采購程序或出現供應商質疑甚至投訴,采購人在制定采購計劃時應盡可能地提前采購計劃申報、采購計劃實施時間。
由此可見,政府采購工作能不能做好,每一個項目能不能順利完成,是各方共同努力的結果。因此,采購單位一定要擔負起政策法規賦予采購人的政府采購重要當事人的職責。(作者單位:遼寧省政府采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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