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營商環境永遠在路上
【來自實踐】
優化營商環境永遠在路上
——河北省滄州市優化政采營商環境的實踐與思考
■ 胡琳
近年來,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發展越來越受到關注。為幫助企業減負,方便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河北省滄州市財政局采取了一系列舉措優化營商環境。
多措并舉優化營商環境
積極推進“互聯網+政府采購”。如,推進政府采購項目啟動全流程電子化,免費為供應商提供電子采購文件;推廣網上商城,增加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的機會;新科技全方位應用于政府采購過程中,為相關主體提供各類輔助服務,包括交易數據分析可視、數字證書交叉互認;結合電子交易系統,建設協同監管監督子系統、在線督辦子系統、項目備案子系統、四合一遠程評標監控子系統,完成對政府采購交易全過程的綜合監督監管、動態監控、預警糾錯,對潛在的圍標、串標項目提示預警,同時也可實現對政府采購項目的數據綜合查詢、統計、分析、報表打印等功能。
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一方面,全面推進供應商政府采購合同融資工作。根據《滄州市市級政府采購支持供應商信用融資辦法(試行)》,支持銀行以信用考核為基礎,依據政府采購合同,按優于一般企業的融資價格,并且不要求供應商提供財產抵押或第三方擔保,向政府采購供應商提供融資貸款業務。財政部門積極為銀行和供應商的信用融資搭建平臺,提供雙方對接機會和相關服務。積極宣傳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政策,要求采購人和代理機構在招標文件中載明此條款,配合金融機構出臺政府采購融資辦法,如張家口銀行的《政府采購供應鏈融資業務管理辦法》已出臺,為中小企業政府采購融資帶去實惠。另一方面,認真落實中小企業在政府采購方面的相關規定。為進一步落實對中小企業的優惠政策,滄州市出臺了《關于強化在政府采購預算中預留中小企業份額的通知》,要求各采購單位在編制2021年政府采購預算時,按規定填報本部門、本單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小微企業的政府采購預留份額。
優化辦事程序,降低政府采購廢標率。認真落實優化采購活動辦事程序有關要求,對于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可以通過互聯網或者相關信息系統查詢的信息,不得要求供應商提供;除必要的原件核對外,對于供應商能夠在線提供的材料,不得要求供應商同時提供紙質材料;對于供應商依照規定提交各類聲明函、承諾函的,不得要求其再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文件。
實施績效管理。為全面實施政府采購績效管理,滄州市財政局出臺了《滄州市市級政府采購績效管理辦法》,從四個方面以績效評價的方式督促政府采購各項相關政策的落實。一是設置政府采購績效的框架、內容、目標,政府采購績效評價指標(評價內容)、權重、績效目標、指標計算公式、評價規則等。二是實施運行監控管理。圍繞確定的政府采購績效目標,通過動態或定期采集項目管理信息和績效運行信息,對政府采購績效目標預期實現程度開展監控,及時發現和糾正政府采購績效運行中的問題,促進績效目標順利實現,對進行中項目的質疑投訴密切關注,及時處理。三是實施績效評價管理。待預算執行完畢或項目完成后,運用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指標、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對政府采購過程和結果的合法性、經濟性、效益性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綜合評價項目的運行情況。四是進行結果應用管理。將開展政府采購績效管理所形成的績效目標、績效監控、績效評價等績效信息,通過反饋整改、信息公開、激勵約束等方式,提高政府采購質量和效率。同時政府采購績效結果可通報至單位。
優化營商環境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中小企業政策落實有偏差。一是采購人并未嚴格執行對中小企業采購預留30%的份額比例;二是對中小微企業的價格給與6%-10%的價格扣除優惠,采購人和代理機構未在招標文件中載明,且該問題經常出現。
招標文件中歧視性(不公平)條款偶有存在。對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或者中標、成交條件,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或者供應商,這些問題在代理機構檢查中偶有發現。
供應商融資情況尚不樂觀。2016年以來,滄州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科與7家銀行簽署《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業務合作協議》,其中2019年完成1筆交易,2020年完成1筆交易,實際完成交易量有限。經過調查,出現該問題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一是銀行手續繁瑣,要求提供的資料多、時間長;二是企業資質不達標,不符合銀行的放貸標準;三是采購人與銀行不存在直接關系,溝通不暢,配合不佳,不利于銀行辦理業務及對資金收付的管控。
政府采購資金支付制度不完善。對于滿足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要求采購人應當自收到發票后30日內將資金支付到合同約定的供應商賬戶,不得以機構變動、人員更替、政策調整等為由延遲付款,不得將采購文件與合同中未規定的義務作為向供應商付款的條件。但未對支付金額比例做出說明,這樣就賦予了采購人過多的自由裁量權,不能有效落實國家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
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建議
強化制度建設。建議金融部門盡快出臺簡化政府采購融資的相關辦法。目前有些地方的建設銀行、興業銀行正在積極籌劃、溝通簡化相關的流程、資料。建議設立培訓制度,使培訓常態化、固定化。由于每年都有新登記從業的代理機構、新的采購專管員和評審專家,而政府采購工作涉及的政策性強、文件更新多,所以培訓工作任重道遠,應長期堅持。
進一步深化“互聯網+政府采購”。具體來講,一是積極推進建設政府采購電子化平臺,建立健全統一的信息規范,推進與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數據共享,實現信息公開、共享,提高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便利程度;二是建立政府采購信息數據庫,方便政府采購當事人及時、有效地提取到相關信息。三是應逐步建立電子化政府采購平臺與財政業務、采購單位內部管理等信息系統的銜接,完善和優化用戶反饋等線上流程,真正使財政工作移步云端。
借鑒學習先進地區的經驗。此前廈門市財政局印發了關于運用政府采購政策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通知,要求加快對中小企業資金支付進度,減輕供應商墊款壓力,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按不同進度要求向中小企業支付貨款。另外,《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還要求,采購人認為具備相關條件的,明確對中小企業在資金支付期限、預付款比例等方面的優惠措施。對此,可借鑒廈門的經驗,結合滄州市的實際情況,盡快出臺支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惠企政策,最大限度發揮財政支出對滄州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杠桿作用。
(作者單位:河北省滄州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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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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