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三個概念有何不同?
【一點就通】
批量集中采購,協議定點采購,集中帶量采購
這三個概念有何不同?
■ 本報記者 楊文君
采訪中,記者遇到了3個很容易混淆的概念,即批量集中采購、協議定點采購和集中帶量采購。除了容易混同,這些概念在實踐中還沒有明確的定義,這給很多從業人員帶來了困擾。針對這一情況,記者根據采訪內容,將它們的含義和差別進行了整理。
批量集中采購,是指針對計算機、打印機、空調等集中采購目錄內的通用設備,將采購人需求歸集起來,由集中采購代理機構進行統一采購,廠商報出折扣價格,從而達到以量換價的目的。
協議定點采購,是指針對采購人的小額、零星采購,先通過招標等選取一定時期內的貨物、服務供應商,采購人再根據自身需求在這些供應商中選擇供應商進行履約。和批量集中采購不同的是,其是結合采購人需求,不談數量,先確定供應商,不同采購人再結合自身具體需求選擇供應商。而批量集中采購是先確定采購需求的數量,再去選擇相應的供應商。
集中帶量采購,也是將采購人的需求歸集起來,達到以量換價的目的。但與批量集中采購不同的是,其適用范圍不一定局限在通用類設備當中,適用于此前批量集采目錄以外的貨物和服務。另外,集中帶量采購目前還在探索階段,沒有文件規定其必須交由哪些主體來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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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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