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安全管理繩結記事簿
校車安全管理繩結記事簿
1.《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發布,校車安全管理有章可循
2012年4月5日,《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管理條例》)發布,《管理條例》對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校車使用許可、校車駕駛人、校車通行安全、校車乘車安全和法律責任提出了具體要求。
對于校車使用,《管理條例》規定作為校車的車輛應符合校車安全國家標準,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并已經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有包括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和??空军c的合理可行的校車運行方案;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已經投保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同時,《管理條例》明確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的行為。
2.專用校車安全國家標準實施,車輛的安全性能和配置受到重視
2012年5月1日,專用校車安全國家標準正式實施,該標準包括《專用校車安全技術條件》和《專用校車學生坐椅系統及其車輛固定件的強度》兩項強制性國家標準,除了要求噴涂專用校車外觀標志外,車輛的安全性能和車輛安全管理的可操作性同樣受到重視。該標準在車身結構強度、碰撞防護結構、制動裝置、司機視野、輪胎、安全帶設置、應急逃生配置、坐椅性能等方面均提出了要求。
3.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要求加強校車管理,保障學生安全
2012年7月22日,《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出臺,要求依法加強校車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車學生安全,健全和完善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長效機制。研究推動將客貨運車輛嚴重超速、超員、超限超載等行為列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為,追究駕駛人刑事責任。
4.20部門聯合出臺意見,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對校車使用過渡期提出要求
2012年8月6日,教育部等20部門印發了《關于貫徹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各地要按照《管理條例》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設定合理的過渡期限,對校車使用許可、校車駕駛人資格審批、校車通行安全和乘車安全以及法律責任作出詳細規定,把校車服務的重點放在確實難以保障就近入學且公共交通不能滿足需要的農村地區。
該通知還提出,要保障過渡期期限內接送學生上下學的所有符合規定條件的載客汽車都取得校車標牌,過渡期結束后,所有接送小學生、幼兒上下學的校車為符合國家校車標準的專用校車。
5.明晰非專用校車概念,對非專用校車進行精細化管理
2015年8月14日,《教育部對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7627號建議的答復》對專用校車和非專用校車的概念做了明確區分,指出非專用校車是指在《管理條例》施行前取得校車標牌的其他載客汽車。這類載客汽車在專用校車不能滿足需求的情況下,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過渡期限內可以繼續使用。凡是在《管理條例》施行后,申請取得校車使用許可,應符合規定的條件。
關于非專用校車的安全管理,該答復指出過渡期內取得校車標牌的其他載客汽車的安全管理按照《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執行,公交專線執行公共交通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6.提出非專用校車過渡期已接近尾聲,有非專用校車存在需要的省份需及時修訂相關管理辦法
2016年8月31日,《教育部對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2685號建議的答復》提到,目前各地過渡期均已接近尾聲,制定全國統一的非專用校車許可標準,在一定程度上有可能會弱化校車安全管理。各地應按照《管理條例》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強化對在過渡期內仍可以作為幼兒、小學生校車使用,但不符合專用校車國家標準的載客汽車的管理,使學生接送車輛依法依規安全運行,確保學生上下學乘車安全。對確有必要,非專用校車還將在一定時間內存在的地區,省級政府應及時修訂有關實施辦法,切實加強非專用校車的管理。
7.宣傳乘坐非專用校車的負面影響、嚴厲打擊“黑校車”,為學生安全出行保駕護航
2019年11月11日,校車安全管理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發布《2019年第4號預警》,提出各地校車安全管理協調機制辦公室要進一步加大對“黑校車”和校車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提醒廣大學生和家長堅決抵制乘坐“黑校車”,切實保障中小學生和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
同時要求,各地抓牢安全教育。教育部門要會同公安交管、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將校車安全宣傳融入到日常工作中,重點宣傳乘坐“黑校車”、非專用校車的危害和典型事故案例。學??梢岳冒鄷⒓议L會,講授交通安全知識,引導廣大學生、家長切實提高交通安全意識,自覺抵制乘坐超員、無資質的車輛上下學。
8.規范發展專用校車,徹底淘汰非專用校車
2021年1月20日,《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出臺,明確2021年各地要配合公安交管、交通運輸等部門,嚴格落實《管理條例》規定,依法實施校車使用許可,規范發展專用校車,堅決清理不符合國家校車標準但仍作為校車使用的載客汽車,明確退出期限,徹底淘汰在用的非專用校車。
該通知還要求,各地要廣泛宣傳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危害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引導學生和家長增強安全意識,自覺抵制“黑校車”,不乘坐未經許可、超員等違法違規車輛,確保上下學交通安全。
(文字/張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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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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